韶关工务示范性技能培训基地教学设备购置(废标重招)招标公告
广东
-韶关市
招标公告
韶关工务示范性技能培训基地教学设备购置(废标重招)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DL-2024-126)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韶关工务示范性技能培训基地教学设备购置(废标重招)招标人为广州工务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内部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韶关工务示范性技能培训基地教学设备购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不划分包件,采购内容:韶关工务示范性技能培训基地教学设备购置。 具体明细详见附表1:采购内容明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接受国铁集团年度信用评价中被评为C、D级的供应商及其授权经销商(公开招标除外),国铁集团年度信用评价查询。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授权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具备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相关经营范围,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安防资质证书。 3.6 投标人必须承诺为所提供产品配置负责。如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因产品配置不当所引起的问题均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其中所缺少的所有硬件设备及软件均由投标人负责无偿按时提供,对含软硬件一体的设备须满足整体基地的功能设计要求,并提供书面说明和承诺; 3.7 投标人必须承诺为所提供的产品在安装使用过程中所涉及知识产权问题负责,如由此发生的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 3.8 投标人必须提供产品所有硬件的安装、培训和维护服务的全部内容,须进行书面承诺。 3.9 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可行的项目实施技术方案,方案包括本次招标涉及的全部设备安装、配置及接入使用单位原有远程教学系统的调试方案。 3.10 竞标人必须具备与本项目相符的信息系统建设经营范围,有类似项目的业绩和实施经验至少3个(须提供合同和对应的实施照片); 3.11 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标准。投标企业若为产品的代理机构须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及授权许可。 3.12 投标人须具备提供7*24小时上门售后服务的能力,并提供书面售后服务承诺; 3.13 投标人须出具因自身各方面原因在规定期限内完不成供应、安装和调试,对导致项目延误造成的损失进行不低于标的10%的赔偿责任的书面承诺。 3.13 需提供2021年至2023年中任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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