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农业农村局广东农产品12221市场体系建设之惠州农产品品牌提升行动部分活动项目竞争性磋商
广东
-惠州市
项目概况
广东农产品“12221”市场体系建设之惠州农产品品牌提升行动部分活动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昌一路1号惠州会展中心三楼东北边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JL-ZB-GL51
项目名称:广东农产品“12221”市场体系建设之惠州农产品品牌提升行动部分活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9.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完成广东农产品“12221”市场体系建设之惠州农产品品牌提升行动部分活动项目,做好活动全流程策划、组织和实施,包括活动方案制定、展示设计、现场搭建和布置、活动组织、企业统筹、现场服务、活动宣传、效果统计等工作,提升“惠州农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注: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列为无效报价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按磋商文件规定履行。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