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昆明市呈贡区洛羊街道王家营货运场旁原设备运营中心场地及地上附着物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31
招标公告
中 国电建水电十四局昆明市呈贡区洛羊街道王家营货运场旁原设备运营中心场地及地上附着物出租项目 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D11010807110 )
- 招标条件
本项目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原设备运营中心场地及地上附着物出租项目 ,项目业主为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 证照齐全,无产权纠纷 ,招标人为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位置: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洛羊街道王家营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运营中心
2.2出租期限: 10年起租(最长租赁期限20年,满20年后可重新起租), 计划开始至截止日期: 2024年 9 月1日至2044年 8 月31日。
2.3招标范围: 该项目包含场地及地上附着物,占地总面积为25708.25㎡,地上附着物建筑面积:6662.32㎡,整体出租。 (地上附着物详见附表)
2.4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 无
2.5 资金来源: 已落实
2.6中标人数: 1人
2.7 其他补充(如有): 无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2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措施和相关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4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
3.5投标人应提供至少1项证明其履约良好的用户证明(如 : 企业提供信用证明,自然人提供个人征信证明),并应在近 3年内无不良履约记录或因投标人原因招致的诉讼;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8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交证明其资格合格的必要材料。
3.9未被列入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禁入承租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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