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垣曲二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施工测量控制网建立及复测
山西
-运城市
山西垣曲二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施工测量控制网建立及复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山西垣曲二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已由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山西垣曲二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晋发改审批发〔2023〕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西丝路晋元电力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融资资金,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20%,融资资金占80%,招标人为山西丝路晋元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测量控制网建立及复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山西垣曲二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位于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境内,靠近山西南部地区负荷中心临汾及运城,电站距临汾直线距离108km,距运城直线距离63km,地理位置较优越。本项目已列为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电站建成后主要承担电网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
本项目装机容量120万千瓦,安装4台30万千瓦可逆式水泵水轮发电机组。属大(1)型Ⅰ等工程,永久性主要建筑物为1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电系统、地下厂房系统及开关站等组成。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标段名称:山西垣曲二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施工测量控制网建立及复测。
本次招标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本项目首级控制网建立及复测,具体内容包括:①控制网点的建立;②首级控制网测量;③控制网年度复测测量工作(5次);④整体提交观测成果资料。
2.3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本项目完工验收,其中控制网建立及首次观测为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4 服务/交付地点: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国内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备测绘甲级资质,涉及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等领域。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上级主管单位批复的财务决算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为准。
3.3 业绩要求:近5年具有独立承担大型水电工程施工控制网复测或大型水电工程施工测量技术服务合同业绩1项,并提供相应合同等证明材料。
3.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测绘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担任过大型水电工程施工控制网复测或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1项,应具有10年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测量经历且至少在常规水利水电或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类似的服务项目中担任主要负责人(须提供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近3年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并不在不能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市场投标的不良行为处罚期内;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投标人未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③投标人未被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开标后对参与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3.7 注册要求:在平台注册合格。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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