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市政公司北方公司陕西省斗门水库工程施工(三标段)桥式起重机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询比价函
各报价单位:
因[POWERCHINA-0113011-240148]中国电建电建市政公司北方公司陕西省斗门水库工程施工(三标段)桥式起重机采购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8月5日10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 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POWERCHINA-0113011-240148
说明:1、所列数量为暂估量,实际供货数量以需方提供的供货计划为准,具体结算数量按现场实际交货并经检验合格的数量计算。
2、 实际供货数量可能与合同数量存在差异,供方不能据此向需方提出任何补偿。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以使用项目的实际订单为准,收到通知后 30 天内到货。
3、交货地点:陕西斗门水库工程施工现场
4、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
4.1 布置和技术参数
4.1.1 桥机布置
表 4 .1-1
(1) 司机室及滑线位置
桥机的司机室布置在上游侧,滑线布置在下游侧。
4.1.2 桥机参数
(1) 阀室桥机参数
阀室桥机参数表
表4.1-2
4.1.3 桥机及其机构的工作级别
桥机及其机构的工作级别表
表4.1-4
4.2 工作内容
供应商应完成以下内容
(1)完成桥机的设计和计算,并完成设计联络;
(2)完成桥式起重机的制造和供货,包括:桥机本体(主副启升机构、大小车行走机构、大车架、小车架、电气控制系统、司机房、吊钩等)、电气部分、安全滑触线和电缆支架、预埋件、轨道及其压板、车挡、以及其他附件、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以及完成桥机使用和桥机检修功能的所有设备。
(3)完成桥机的厂内检测、厂内试验、出厂验收,并运输至工地保管、工地现场技术指导。
4.3 阀室桥机技术要求
4.3.1 桥机结构
(1)桥架结构
A.桥架采用偏轨双梁结构。选择主梁截面时,要确保其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整体稳定性,并应合理布置大车行走机构和电气设备,保证人员在桥架内部通行方便,减轻桥架自重。供货商应对桥架的强度、刚度和整体稳定性负全部责任。
B.桥架材料采用 Q355C 或 Q235C。主梁采用整根运抵工地。主梁与端梁的连接方式采用高强螺栓连接,端梁采用铰接连接。
C.考虑小车自重,当桥机于跨中起吊额定起重量时,主梁的垂直静挠度应≤14mm。
D.桥架盖板、腹板的对接焊缝和组合焊缝必须进行100%的无损探伤,所有铰接孔应采用整体划线、整体镗孔。
E.在桥架上应设高度为1050mm的栏杆,并应设有间距为350mm的水平横杆,底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70mm的围护板。栏杆上任何一处都应能承受1kN来自任何方向的载荷而不产生塑性变形。所有栏杆采用钢管制作,其厚度不小于3mm,造型应美观。
F.在桥架和起重机行走机构组装完成后,桥架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主梁跨中上拱度应控制在 12~17mm,且最大拱度应控制在跨度中部 1.2m 范围内。
2)桥架以装车轮的基准点测得的对角线差≤3mm,此值允许行走机构组装前测量。
3)主梁的水平弯曲应满足 GB/T14405 中 4.6.2 的规定。
4)主梁腹板的垂直偏斜值应小于或等于主梁高度的 1/200,其它结构型式均应满足 GB/T14405的要求。
5)主梁上盖板的水平偏斜值应小于或等于盖板宽度的 1/200。
6)同一横截面上两小车轨道间的高低差应≤4mm。
7)小车轨道应采用把接头焊为一体的整根轨道,焊缝接头应无裂纹。
(2)小车架
A.小车架可采用刚性框架焊接结构,也可采用供货商认为更优结构。不仅要有足够的强度,而且要有合适的刚度,以保证小车架受载变形后不致影响机构的正常工作。其构造应考虑起升机构和小车行走机构的布置要求。
B.小车架材料采用 Q355C或Q235C。
C.小车架以及小车架上的所有设备基础(如电机座、减速器座等)均应整体加工、镗孔。
(3)司机室
A.司机室必须安全可靠,与悬挂或支承部分的连接必须牢固。司机室采用封闭式结构。
B.进司机室的门开在与主梁垂直方向的外侧,门应设计成向外打开。
C.司机室的设计,应使司机对工作范围有良好的视野,并便于操纵和维修。司机室应保证在事故状态下,司机能安全地撤出。
D.司机应能在司机室内方便而可靠地接通和断开起重机的总电源(照明信号除外)。
E.司机室的净空尺寸不小于长 2.2m,宽 1.8m,高 2.0m。司机室的骨架由轧制的 型钢和冲压的簿钢板焊成,地板表面采用厚度不小于5mm的花纹钢板。
F.司机室窗子的布置,应使所有的窗玻璃都能安全地擦净。窗玻璃应采用钢化玻璃,并只能从司机室里面安装。
G.在司机室通往主梁平台的沿线,应设高度不小于 1050mm 的栏杆,其技术要求和材料与主梁栏杆一致。
H.司机室应设有舒适可调的座椅、门锁、灭火器和警报器或电铃等。
4.3.2 起升机构
(1)起升机构驱动装置的布置应紧凑、维护方便,确保安全可靠。
(2)滑轮组和钢丝绳缠绕系统的设计,应满足 GB3811 中相关标准的规定。技术方案 应在有成熟经验的前提下,保证安全可靠。
(3)起升机构的制动采用支持制动和控制制动并用。支持制动采用常闭液压式制动,控制制动采用电阻式或能量再生式制动。在驱动装置电机的高速轴上应设置二套液压式制动装置,其中一套为工作制动器,一套为辅助制动器。另外在卷筒端板上还应设置安全制动器。任何情况下不得出现“溜钩”现象。
(4)制动引起的物品升降平均加(减)速度不大于 0.1 。
(5)起吊物在下降制动时的制动距离(控制器在下降速度最低档稳定运行,拉回零位后,从制动器断电至重物停止时的下滑距离)应不大于 1min 内稳定起升距离的1/125。
4.3.3 行走机构
(1)大、小车行走机构驱动装置的布置应紧凑,安装维护方便,确保安全可靠。
(2)各车轮受力应均衡,多车轮运行平稳,不得出现部分车轮超载,部分车轮不受 力的不均衡现象和啃轨现象。并在结构上应有防止啃轨的具体措施。车轮装置等部件的安装、拆卸、维护应简单方便。
(3)减速器应采用“三合一”减速器。其低速轴与车轮驱动轴之间的连接方式采用 安全可靠、传动性能好的联轴器。
(4)行走机构的制动采用减速机自带的制动装置,当行走机构起动或制动时主动轮不应打滑。
(5)制动引起的大小车行走机构的平均线加(减)速度不大于 0.1 。
(6)制动距离应不大于1min 内稳定运行距离的 1/10。
4.3.4 主要零部件
(1)钢丝绳
A.钢丝绳应符合 GB8918《优质钢丝绳》中的规定。应采用线接触钢丝绳,并必须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B.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应小于 5 倍。
C.钢丝绳禁止接长使用,长度应留出不小于钢丝绳总长5%的余量。
D.当吊钩处于工作位置最低点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除固定绳尾的圈数外,不得少于 2.5 圈。
E.钢丝绳应保持良好润滑状态。所有润滑剂应符合该绳的要求,并且不影响外观检查。
F.钢丝绳在卷筒上,采用单绳缠绕方式,应能按顺序整齐排列。
G.载荷由多根钢丝绳承受时,应设有各根钢丝绳受力的均衡装置。
(2)卷筒
A.卷筒采用Q355C或Q235C钢板卷焊而成,加工前钢板应作无损检测,不得有裂纹、气孔和夹渣等缺陷。对焊缝应进行100%无损检测。焊后进行整体退火处理。
B.钢丝绳在卷筒上采用压板固定方式,且具有防松或自紧的性能。
C.卷筒端部应有凸缘,凸缘应比最外层钢丝绳高出 2 倍的钢丝绳直径。
D.卷筒与减速器低速轴之间的联接方式,采用安全可靠、传动性能好的卷筒联轴器直接相连。能在不拆卸减速器和卷筒支撑座的情况下,较容易地装拆卷筒装置。
E.卷筒短轴支撑基础应与卷筒体焊为一体,然后整体加工,以保证短轴与卷筒的同轴度。
(3)吊钩
A.吊钩应有制造单位的合格证等技术证明文件,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应经检验 查明性能合格后方可使用。
B.采用锻造吊钩,禁止使用铸造吊钩。
C.吊钩表面应光洁、无剥裂、锐角、毛刺、裂纹等。
D.锻钩材料应采用 GB10051《起重吊钩》中的 DG20 吊钩专用钢。
E.吊钩螺母和吊钩横梁材料的选用,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每件应进行超声波检查,不得有裂纹。
F.吊钩侧板应保证高度方向与钢板的轧制方向一致。为了避免厚钢板的扎制缺陷,侧板采用叠片式铆焊结构。
G.禁止用焊补的方法消除吊钩上的缺陷。
H.吊钩尾部应留有试棒,以便做机械性能试验。其抗拉强度、屈服点、伸长率、收缩率、冲击值和表面硬度等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I.吊钩应设有防止吊重意外脱钩的保险装置。
(4)机械制动器
A.起升机构必须采用常闭式液压推杆制动器和盘式制动器,要求能及时投入,制动平稳、可靠。
B.起升机构盘式制动器的安全系数不小于 1.75、其它制动器的安全系数不小于 1.25。行走机构制动器的安全系数不小于 1.75。
C.制动瓦与制动带需紧密贴合,优先粘贴;若使用铆固,则固定用铆钉的铆钉头应埋入制动带厚度的一半以上。
D.制动器用的弹簧经过三次全压缩试验后不得再有永久变形。
E.装配后的制动瓦与制动轮的贴合面积应不小于总面积的 70%。
F.制动器各铰点均采用自润滑轴承,应能灵活转动。
G.控制制动器的各操纵部位,应有防滑性能。
H.制动器应有符合操作频度的热容量。制动器对制动带摩擦垫片的磨损应有自动补偿能力。
(5)制动轮
A.制动轮材料应不低于 ZG310-570 号钢,其制动面表面热处理硬度应为45∽55HRC,深 2mm 处的硬度不低于 40HRC。
B.制动轮全部表面经机械加工,制动面粗糙度不低于 0.8 µ m。椭圆度和径向摆动量不大于 0.0005D(D为制动轮直径),以提高动平衡特性。制动轮宽度要比制动瓦块大 5~10mm,以保证制动瓦块所有表面都产生摩擦作用。
C.制动轮上不得有裂纹,其制动面上不得有铸造缺陷,也不得焊补。
D.制动轮的制动摩擦面,不应有妨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沾染油污。
E.安装好的制动轮的径向圆跳动和端面圆跳动应满足 GB/T14405《通用桥式起重机》中 4.4.4 和 4.4.5 条的要求。
(6)车轮
A.车轮材料应满足 JBT6392 中的有关规定。
B.大车车轮和小车车轮均采用双轮缘车轮。
C.车轮踏面直径的精度不低于GB1801∽1804《公差与配合》中规定的h9,装配后车轮基准端面的圆跳动不低于GB/T1182、1184中的 9 级。
E.车轮的踏面和轮缘内侧面上,不得有影响使用性能的铸造缺陷,也不得焊补。
(7)滑轮
A.滑轮采用轧制轮缘滑轮,其材料选择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B.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不应小于20。平衡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不应小于16。
C.滑轮槽应光洁平滑,不得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D.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
(8)减速器
A.减速器采用点线啮合的减速器,应使各级传动的承载能力(指齿面接触强度)大致相等,减速器齿轮的支承轴,需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保证轮齿正确啮合。减速器应采用硬齿面。
B.所有齿轮均应为油浴闭式齿轮。减速器采用常用标准封闭式油浴润滑减速器。
C.减速器采用铸造壳体。壳体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保证齿轮轴线的正确位置。
D.齿轮的精度等级不低于 8-8-7 级,并应符合 GB10095《渐开线圆柱齿轮精度》的规定。
E.齿面工作表面粗糙度应符合 JB/T89052《起重机用减速器》的规定。
F.齿轮、齿轮轴采用锻件,不准采用铸造齿轮。其材料和调质硬度应符合JB/T89052 的规定。
G.齿部不得有影响使用性能的锻造缺陷,也不得焊补。齿部要进行探伤,不允许有裂纹、夹渣、白点等缺陷。
H.齿轮的接触斑点沿齿高方向不得小于40%,沿齿长方向不得小于80%。允许在满载下测量。
I.装配好的减速器应保证转动灵活,无渗漏现象。
J.减速器以不低于工作转速无负荷转动时,在无其它外音干扰的情况下,距减速 器前后左右 1m 处测量的噪声,不得大于80dB(A)。
K.减速器试验应按 JB/T89052 的要求进行。
(9)缓冲器
在大车和小车上都应装设缓冲器。缓冲器应具有吸收运动机构的能量并减少冲击的良好性能,其承受碰撞的能力应满足 GB3811 中 4.4.6条和本合同文件的要求。
4.3.5 对起重机行走机构组装的要求
(1)起重机的跨度差不大于±3mm,每对车轮测出的跨度相对差不大于3mm。
(2)车轮的垂直偏斜应符合 GB/T14405 中 4.7.5 条的规定,且车轮端面的上边应偏向外侧。在桥架搁置于端梁,车轮架空的情况下测量。
(3)车轮的水平偏斜应符合 GB/T14405 中 4.7.6 条的规定,且同一轴线两个车轮的偏斜方向应相反。
(4)同一端梁下车轮的同位差不得大于2mm;在同一平衡梁上不得大于1mm。
4.3.6 对小车行走机构组装的要求
(1)小车的轨距差不大于±2mm,且每对车轮测出的轨距相对差不大于2mm。
(2)对小车行走机构组装的其它要求,同 7.3.6 条。
(3)装配好的空载小车,各车轮与轨道接触点形成的平面度应符合GB/T14405中 4.7.9 条的规定。
4.3.7 润滑
(1)采用分散润滑系统,并配置相应油枪,方便维护、操作。
(2)设备应有润滑图,润滑点应有标志。润滑点的位置应便于安全接近。
4.3.8 消防
在司机室、电气设备室和主梁通道合适的地方,均分别配置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灭火器总数不得少于 4 个。灭火器应放在专用的钢架上。司机室内的灭火器应放在随手可拿到的位置。
4.3.9 检修平台
供货商应保证桥机任何部位都能方便地维护和检修。对难以维护的地方,均应设置检修平台(如:车轮的检修)。
4.3.10 对电气设备总要求
(1)供货商在选择电器设备和组件及总体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所选产品的适应能力,确保桥机能在厂房内安全运行。
(2)起重机的电气系统设计应符合 GB3811 中的有关规定,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必须保证传动性能、监控性能和保护性能安全、准确可靠,在紧急情况下能切断电源安全停车。
(3)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 GBJ23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4)电气设备和电器组件应与起重机的机构特性、工况条件、环境条件和使用条件相适应。在额定条件下工作时,其温升及其它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4.3.11 供电、电线及电缆
(1)供电
A.电源
电源 三相四线制,380VAC,50±0.5Hz
电压变化范围 -15%~+10%
B.桥机采用安全滑触线供电。供货商应提供安全滑触线至桥机内部进线箱的电缆和与安全滑线的接头。
C.小车采用电缆供电。
(2)电线及电缆
A.起重机上必须采用铜芯、多股、有护套、阻燃型的绝缘电线及电缆,司机室内允许采用无护套的铜芯、多股、塑料绝缘电线。起重机上必须采用截面不小于 1.5mm 2 的多股单芯导线或 1.0mm 2 的多股多芯导线。
B.电线应敷设于厚度不小于1.5mm的钢板制成的线槽或金属管中,电缆可直接敷设,在有机械损伤、化学腐蚀或油污侵蚀的地方,应有防护装置。
C.不同机构、不同电压等级的导线,穿管时应分开。照明线应单独敷设。
D.穿线用钢管应清除内壁锈渍、毛刺,并涂防锈涂料。管子的弯曲半径应大于其直径的5倍。在制造厂安装的套管,出厂时封住管口并按图编写管号。管内导线不准有接头,管口要有护线嘴保护。线管、线槽的固定可点焊在金属构件上,但不得焊穿。
E.电缆穿管时,管子内径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 1.5 倍。
F.导线的两端应采用不会脱落的冷压铜端头,导线与端头的联接必须采用专用的冷压钳将其压紧,并套以鲜明的不褪色的端子标号。
G.尖峰电流时起重机内部(从桥机内部进线箱至电动机)电压降不得超过其额定电压的2%。
4.3.12 电动机
(1)起升和行走机构均采用双速电机,电机速度转换应灵活可靠。电机特性应尽量保持一致,启动和转速应保持同步。
(2)电动机应能满足安装工地海拔高程的功率出力要求,应能满足速度、加速度、起动、过载能力、噪音和调速的要求,也应能适应电网和使用环境的要求。
(3)电动机应对其起动能力、过载能力,温升等进行校验。
(4)桥机的行走机构和起升机构均应选择知名优质双速电动机。
(5)在额定电压下电动机的起动电流不大于额定电流的 2 倍;在85%额定电压下电动机应能正常起动、可靠地工作和进行各项试验。
(6)电动机绝缘等级为 F 级。并应满足低速运行时的散热要求。电机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
(7)同一机构的电动机应保证出力均衡,防止电动机过载损坏。
4.3.13 电气保护
(1)隔离开关
起重机进线处应设主隔离开关,或采取其它隔离措施。
(2)主开关
起重机应设有紧急断电开关,在紧急情况下,应能自动切断起重机总电源。并能在正常情况下分、合负荷电流。紧急断电开关应设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
(3)电动机的电气保护
应为电动机配置保护功能齐全的保护装置,对电动机的过流、短路、断相、低压、失压、不对称运行、接触器粘连等故障进行有效地保护。
(4)零位保护
起重机应设置零位保护。当机构开始运转和失压后恢复供电时,必须先将控制器置于零位后,机构的电动机才能启动。
(5)行程开关
大车行走机构、小车行走机构和电动葫芦行走机构上均应设置行程开关。由行程开关控制行走机构的断路装置。
(6)撞尺
在桥机靠厂房端墙主梁的外侧均应设置撞尺,在桥机主梁侧面缓冲器距厂房端墙挡头 1.0m 处,撞尺应接触挡头,从而使撞尺拨动大车行走机构行程开关,使大车行走机构停止运转。撞尺应具有自动复位功能。
(7)接地
A.接地范围
起重机的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管槽、电缆金属外皮和变压器低压侧,均应有可靠的接地。
B.接地结构
起重机金属结构必须有可靠的电气连接,可通过车轮和轨道接地。接地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150mm 2 的扁钢或100mm 2 的铜线,用焊接法连接。接地线应按 GBJ23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接地装置篇)规定检验。严禁用接地线作载流零线。
C.绝缘电阻
回路的对地绝缘电阻不小于 0.5MΩ,测量时应用 500V 的兆欧表在常温下测量。
在司机室内的地板上应铺设绝缘、防滑和导热系数小的阻燃材料。
4.3.14 安全防护装置
(1)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
起升机构应设置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必须保证吊具起升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升的动力电源。并通过 PLC 发出报警信号。
(2)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
起升机构应设置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应保证吊具下降到极限位置时,能自动切断下降的动力电源,并保证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不少于设计所规定的圈数。并通过 PLC 发出报警信号。
(3)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
应保证机构在其左右运动的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前进的动力电源并停止运动。
(4)联锁保护装置
进入桥机的门和由司机室登上桥架的舱口门,应设联锁保护装置。当门打开时,起重机的行走机构不能开动。
(5)缓冲器
在大车、小车行走机构上,应装设缓冲器,缓冲器应具有吸收运动机构的能量并减少冲击的良好性能。
(6)检修平台
在滑线一侧、电动葫芦和其它难以检修维护的地方,应设置检修平台(或吊笼)。
(7)扫轨板和支承架
在大车行走机构上应设扫轨板。扫轨板距轨面不应大于10mm,支承架距轨面不应大于20mm,两者合为一体时,距轨面不应大于10mm。
(8)轨道端部车档
在小车轨道端部应设车档,车档应具有防止设备脱轨的良好性能。大车轨道端部也 应设置档头,档头及其埋设附件由供货商设计并供货。
(9)导电滑线防护板
导电滑线处应设防护板,以防止吊具或钢丝绳与滑线的意外接触和意外触电。
(10)暴露的活动零部件的防护罩
起重机上外露的、有伤人可能的活动零部件,如联轴器、传动轴、链轮、链条、传动带等,均应设置防护罩。
(11)防碰撞装置
在两台桥机内侧主梁上,应设置常规防碰撞装置,以防恶性事故的发生。
(12)走道及护栏
起重机走台上通道的宽度应不小于 600mm,走台上方的净空高度应不小于1800mm。走台应能承受 3kN 移动的集中载荷而不产生永久变形。走台板面应具有防滑性能。
4.3.15 控制方式
(1)桥机的操作方式
采用司机室操作台现场控制,电控系统采用现场总线控制方案,即“触摸屏+PLC+双速”,以实现整机监控。
PLC控制系统由主机架、扩展机架、远程I/O机架等组成。PLC控制系统通过各种接口与传动控制设备联接成网。桥式起重机所有操作指令、设备运行、状态指示、故障检测、安全保护、功能选择等均通过 PLC 控制系统来完成。
(2)桥式起重机可以完成的操作及运行方式有:
所有操作均在司机室由司机操纵主令控制器手柄进行。司机可以对大、小车的任一机构进行操作。
起重机运行前后的各种必要操作由司机手动完成,总断路器分合闸、总接触器通断、故障确认、故障复位、测试等。
在司机室内设有桥机状态和故障液晶显示器,可对各种运行信号、保护信号、监测信号、故障信号进行显示。液晶显示器尺寸6吋。
(1)综合故障监测
综合故障监测具有以下功能:
● 桥机供电电源监测;
● 桥机电气控制线路控制监测;
● 各机构电动机故障监测;
● 各制动器的故障监测;
● 各机构极限位置监测;
● 超载限制器监测;
● 联锁保护装置监测。
(2)故障显示系统
1)桥机设置故障监测显示系统,能显示故障日期与时间、故障分类及编号、故障部位及设备代号等。
2)故障监测显示系统的软件能在Window 98或更高级操作平台上运行,该软件应具有以下功能:
● 各种图形编辑功能,利用相应工具进行各种图形画面的开发和流程编辑;
● 报警管理及显示功能,提供报警级别、报警时间、报警解除时间、报警类别、报警部位及设备代号、报警说明等,全部信息均可用中文显示;
● 具有快速、实时高效的通讯功能。
3)在桥机上设置如下故障监测信号,各故障监测点的探测元件均采用高质量、可靠的元件。
● 各电机过热报警;
● 各电机过流报警;
● 各机构零压报警;
● 各机构失压和缺相报警;
● 各机构过载报警;
● 各机构极限限位报警;
● 各机构电机超速报警;
● 总断路器短路报警;
● 联锁保护装置动作报警;
● 制动器闸板间隙超标报警;
● 液压推杆制动器的液压低于允许值报警。
4.3.16 照明、信号
(1)桥机应设正常照明及可携式照明。
(2)桥机主梁下应设置不少于2盏高压钠灯,以便夜间能方便吊运设备。每盏照明灯功率不小于100W。
(3)照明应设专用电路。电源应由桥机主断路器进线分接,当主断路器切断电源时,照明不应断电,各种照明均应设短路保护。
(4)手提灯应采用不大于36V的隔离变压器供电,严禁采用自耦变压器。起重机上应设置不少于4个供插接可携式照明用的插座。
(5)司机室内照明,其照度应不低于 30 lx。
(6)桥机的机器房、电气室的照明,其照度应不低于 15 lx。
(7)桥机应设有指示总电源分合状况的信号。
(8)桥机应装有上、下车信号装置,使司机知道有人通行,以防止发生事故。
4.3.17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1)卖方应随机供应下表所列的备品备件以及卖方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备品备件。合同签订后 5 年中,卖方应以优惠价格及时提供起重机正常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
起重机备品备件
表4.3-1
(2)专用工器具
卖方应供给安装、调试、检修用的专用工器具一套。
4.4 验收和现场试验
4.4.1 验收
桥机应在工厂应进行组装,必须对桥机的设计、制造、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经检验无任何异常情况,并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时,即可通过出厂验收。
4.4.2 安装检验
(1)供货商现场技术人员应指导安装单位,按设计图纸、技术文件进行组装、调试。在安装过程和安装完毕后,应分别进行分项检验和总体检验,其施工工艺及质量要求应符合本章技术条款有关标准要求。
(2)在检验过程中,应作好详细记录,并整理成书面材料。该材料作为最终验收的依据之一。
4.4.3 空载运行
(1)供货商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安装单位进行桥机空载运行试验。
(2)在设备安装完毕,经现场安装试验、检查合格后,桥机起吊荷载之前,安装单位应进行桥机空载运行,以检验设备性能和运转机构的灵活性。
(3)供货商应对试验程序和方法负责,并指导试验,包括安装检验、空载试运行、满负荷试验和验收。以验证设备性能和质量是否符合合同文件和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
4.4.4 负荷试验
(1)供货商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安装单位进行桥机负荷试验。
(2)在设备安装检验和空载试运行均合格后,应按 GB5905 标准及合同规定的方法和步骤进行满负荷试验,以检验设备技术性能和保证值是否满足合同文件和规范的要求。
(3)供货商必须在设计和制造质量上保证桥机大梁的强度、刚度、焊缝及其它受力 零部件的绝对安全。试验大纲应经监理人审查批准。供货商应保证各机构安全运行。
(4)桥式起重机完成后应进行现场110%动荷载和125%的静荷载试验,检查桥式起重机各部机械和电气性能。测量桥机大梁在125%荷载时的挠度和变形、各起升机构和行走机构在110%动荷载情况下的机械和电气性能是否满足要求、以及按相关标准和规程、规范应作的试验。桥机试验采用试重块的方法。
4.4.5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由供货商编写,并送交合同双方和试验领导小组审查。试验报告被审查通过,并经劳动部门认可后,桥机即可投入正式运行。
4.4.6 验收
当桥机负荷试验后,必须对桥机的设计、制造、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经检验无任何异常情况,并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时,即可通过初步验收 。
5、质保期:2年
6 、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先货后款,按工程款结算情况支付,采购人采取银行转账,一年以内(含一年)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等非现金支付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方式向响应人支付货款。
(2)预付款:无
(3)付款规则:先货后款,按月结算。以买方现场检验合格的货物数量为结算数量,每月25日为结算日期。其数量经买卖双方核实无误签字后且提供国家规定税率的正规合法增值税13%或3%专用发票(一票制),交买方财务挂账,挂账后支付结算金额的80%,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后支付1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将在24个月内无质量问题,30天内支付完成。
(4)若因业主资金调配原因,导致买方延误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响应人给予我方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我方违约,宽限期内不计利息。
7、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 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拥有有效期内相关资质的营业执照。
(2) 响应人为代理商的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拥有有效期内相关资质的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9、报价有效期 60 天。
三、采购方式
询比价方式采用:一次报价方式。
四、询比价函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单位资质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4
年 8月5日上午 10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在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公开询比价文件,集采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2、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公开询比价文件:
(1)下载公开询比价文件经办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釆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以上两个文件的扫描件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8月5日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2、报价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下载公开询比价文件的响应人。
3、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在平台向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评审。因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评审的,由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4 、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人员:王洋,电话: 4006274006 或 。
5 、响应人报价时文件提交清单:
1 )询价回复函(加盖公章);
2 )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3 )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4 )报价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5 )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他资料(加盖公章);
6 )生产厂家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代理书(响应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
六、评审办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响应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响应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经修正后的评审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五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响应”的按照经修正后的评审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响应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审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他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5 、推荐方式采用首备选式。
6、如果响应人所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税率不同,则采用税前价格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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