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抢修项目外委服务询比(第2次采购)二次公告
山西
-长治市
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抢修项目外委服务询比 (第2次采购)二次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长治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抢修项目外委服务(采购项目编号: JNC203-CG-240713252 SXZB-240238211JNF382/01 ),已由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余吾热电公司会议纪要( [2024])1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采购人为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为及时处理关键设备、系统故障确保机组稳定运行,及机组非计划停运时能及时有序开展抢修工作,以减小机组停运带来的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对2024年度抢修项目进行外委,经过各专业讨论和梳理可能造成机组不稳定运行及近年非停抢修项目及完成单项工日数(详见服务范围)。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抢修项目外委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2.3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2.4服务地点: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A级);
3.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如为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本人签字)、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
3.4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火力发电 135MW机组及以上机组检修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合同内容需体现机组容量大小,如果合同里没有相关内容,则需提供甲方出具的机组容量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或公司生产技术部门印章);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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