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源电力沙吉海煤矿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及维护外委项目(五年)公开招标项目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31
变更公告
国源电力沙吉海煤矿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及维护外委项目(五年)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 CEZB240107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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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国源电力沙吉海煤矿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及维护外委项目(五年)公开招标 |
标段(包)编号: | CEZB240107138001 |
原公告: | 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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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售标结束时间:2024年07月29日 16时00分00秒 | 1、售标结束时间:2024年08月02日 16时00分00秒 |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 09时00分00秒 |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
4、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4、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5、第一章 公开招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3】业绩要求:#年#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同类型标的物(须明确标的物)维护运行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 5、第一章 公开招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合同业绩1份【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合同内容至少包含处理能力≥400m3/h的水处理站的建设或运行维护或委托运营;②单个合同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若合同无明确总金额,需提供甲方财务结算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与合同对应的发票(1张即可)及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与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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