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首开段主变电所及供电系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部(第三批)机械设备租赁采购谈判公告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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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 市域(郊)铁路首开段主变
电所及供电系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部 (第三批)机械设备租赁竞争性谈判采购通知书
采购编号:JJXSKD-JXZL-24003
1.采购条件
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首开段工程,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市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租赁人为中铁武汉电
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首开段主变电所及供电系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部,由城铁分公司管理组织,本批机
械租赁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租赁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建设地点: 天津静海区
2.2项目概况: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首开段主变电所及供电系统工程,采购范围:南起国际医学城站,终点接入M5线京华路站(
又名京华东道站),共计3站1主所。工程范围包括:主变电所、精团区间所土建部分,35kV环网电缆、变电所(含牵引变电所、降压变电所)、
接触网工程、杂散电流防护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采购规模为13.40公里,其中高架段11.28公里,路基段1.38公里,
地下段0.74公里的施工。
2.3采购内容:本次采购范围为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首开段主变电所及供电系统工程(第三批)机械设备租赁采购(详见第
五章:《机械设备租赁需求一览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费、进出场费、保养维修、现场配合、租赁服务以及操作人员工资等其他义务及工
作等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出租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
2.4包件划分:本次采购租赁采购的包件划分、具体规格型号、租赁数量和交接日期等内容详见第五章:《机械设备租赁需求一览表》。
2.5计划租赁期:2024年8月-2024年11月(采购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租赁周期)。
2.6交货地点: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首开段主变电所及供电系统工程施工现场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2.7价格确定:本次采购单价为固定单价,确认成交后不接受价格浮动。
3.租赁商资格要求
3.1租赁商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车辆租赁经营实体,有长期供应采购人所需车辆租赁能力的服务商或其具有合法授权委托手续的代理商。
因本次租赁施工机械为月租租赁,为满足现场的实际情况,方便现场施工作业,择优选择经营范围或机械设备停放场地在项目施工沿线附近的
租赁商。
3.2 所供出租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采购文件要求;报价响应时提供营业执照、车辆行驶证、保险复印件。驾驶人员操作证
在设备进场时一并提供。
3.3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的租赁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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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8880617224180862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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