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华中院海南院诸城中机恒辉二期100MW农光发电站项目综合自动化系统增补采购项目竞谈公告
第一章公开竞争性谈判 公告
致供应商:
1、采购 项目
受中国电建集团海南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海南海电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机构”)拟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诸城中机恒辉二期100MW农光发电站项目所需的综合自动化系统增补设备,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及谈判。采购设备计划使用其他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竞谈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诸城中机恒辉二期100MW农光发电站项目
2.2 项目概况:诸城中机恒辉二期100MW农光发电站项目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含进场道路)、并网及过程中的各类协调、验收(包含竣工验收)并最终按照发包人要求交付并网带电的全过程承包。
2.3 采购范围: 诸城中机恒辉二期100MW农光发电站项目综合自动化系统增补设备 采购,包括生产、运输、保险、培训。(详见技术部分)。
备注:以技术规范书及图纸等文件为准。
2.4 交货时间: 计划2024年9月10日前全部 到货。 ( 以项目部通知排产函为准) ;
2.5 交货地点:山东省潍坊市 项目地或 指定地点;
2.6 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行业质量标准、技术协议书、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或超过质量标准,实现合格标准,实现达标投产。
2.7 其他: 无。
3、响应人资格要求 (以下证明文件务必提供)
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响应人具备以下条件(以下证明文件务必提供):
3.1 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3.2 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本项目的设计能力、制造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3.3 近三年来(开标日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与本次竞谈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 5 个,并提供证明资料(应附相应项目的合同协议书和发票。业绩必须提供开具的发票,不提供作无效业绩处理,不计入业绩评审)。
3.4 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行政处罚信息、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7 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8 本次竞谈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竞争性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谈者,请于 2024 年 7 月31日至2024 年 8 月 6 日9:00时 之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电建集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 ),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竞谈性谈判文件,集采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4.2有意参加竞谈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审核后方可下载响应文件:按以下信息上传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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