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银丰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宁夏
-银川市
银丰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丰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已由审批服务管理局以 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2308-640106-17-01- 10474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银川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银行贷款及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银川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银川市凤凰北街以西,阅福路以南,万安巷以东,阅欣路以北。
建设规模: 39#-42#公寓楼改造项目,本次改造范围总用地面积 6884.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2405.12 平方米,总户数 352 户。主要包括拆除重做外立面保温及门窗;拆除屋面所有饰面层至到结构板面重新面层;地下室重做防水、内饰面及更换破损门;室内重做墙顶地及防水等项目。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 240 天,与施工全过程同步进行(含施工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银丰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7-31 00 时起至 2024-08-07 00 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4.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 “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 “澄清和修改”栏、 “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8-23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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