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集中招标(9-2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动力车间330kV鑫恒变18个间隔保护装置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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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九批集中招标(9-2 青
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动力车间 330kV 鑫恒变 18 个间隔保
护装置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DNYZC-2024-07-01-1348-01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项目业主(或买方):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立项情况:本项目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距离西宁飞机场约 65km,距离西宁火车站约 35km,西宁距离本项目工程所在地甘河
滩工业园区约 35km。公路的设计标准为二级公路,设备进厂交通为公路进厂。
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330kV 鑫恒变包含两个电解铝系列,电压等级 330kV,系
列电流 330kA,含 4 条进线(由恒营Ⅱ线、恒康线、恒发Ⅰ线、恒发Ⅱ线),12 台整流机
组(一系列 6 台整流机组、二系列 6 台整流机组),2 台动力变(1#动力变、2#动力变),
Ⅰ-Ⅲ母母联,Ⅱ-Ⅳ母母联、Ⅰ-Ⅱ母分段、Ⅲ-Ⅳ母分段开关。330kA 电解一系列、二系
列采用深圳中电 Pecstar3.5 综合自动化监控软件。
330kV 鑫恒变 18 个供电系统间隔保护装置分 A、B 两套保护,1#-12#整流机组 A 套
保护为 SEL-351A、SEL-501-2 装置,B 套保护为 MICOM(阿海珐)P127、P121 产品,测
控装置为 MICOM(阿海珐)C264 装置。动力变 A 套保护为 SEL-587,B 套保护装置为
MICOM(阿海珐)P632,测控装置为 MICOM(阿海珐)C264 装置。分段母联保护使用
SEL-551、P121,MICOM(阿海珐)C264 测控装置。
330kV 保护测控装置于 2008 年投入使用,连续使用已达 15 年。装置已不同程度的出
现屏幕损坏、装置老化、维护件购买困难、MICOM(阿海珐)产品无售后服务人员,装置
故障后无专业人员处理,导致处理不及时等问题,已严重影响企业生产用电安全保障。
项目工期:
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 330kV 鑫恒变 18 个间隔所有保护装置、测
控装置、分项操作箱设备的改造设计及图纸审核并交付甲方电子版 1 份,纸质版 10 份。
计划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至 2026 年 12 月,单台整流机组改造施工周期为 7
天,非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不需承担责任。每台整流机组开工时间根据电网安
排,由甲方通知。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涉及改造内容如下:
(1)对 330kV 鑫恒变 18 个间隔所有保护装置、测控装置、分项操作箱设备进行设备
国产化改造设计,设计完成后图纸审查(原装置与改造后装置原理图、二次接线等核对一
致)。动力车间 330kV 鑫恒变综自系统在此项目不做升级改造。此次改造使用原有保护
屏,保护屏不做改动。
(2)对 330kV 鑫恒变 18 个间隔所有保护装置、测控装置、分项操作箱设备的改造做
产品升级改造,改造为国内知名品牌(三年质保),通过升级改造更换,保证用电安全、供
电可靠、设备稳定运行。
若构成系统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
于构成一个完整的、性能良好的系统以及该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部件组件及
附件、其他辅助材料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中。
2.2.1 主要工作内容:
改造设计
330kV 鑫恒变 18 个间隔所有保护装置、测控装置、分项操作箱设备的改造设计,设计
完成后图纸审查(原装置与改造后装置原理图、二次接线等核对一致),所有改造设备与深
圳中电综自系统通信、信号核对。
改造施工
(1)330kV 鑫恒变 12 台整流机组保护屏柜内的 12 套 MICOM(阿海珐 P127)调变保
护、24 套 MICOM(阿海珐 P121)整变保护、12 套 MICOM(阿海珐 C264)测控装置进
行拆除、改造、更换、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相关信号完善。
(2) 330kV 鑫恒变 2 台动力变保护屏柜内的 2 套 MICOM(阿海珐 P632)保护装
置, 2 套 MICOM(阿海珐 C264)测控装置进行拆除、改造、更换、供货、运输、安装、
调试及相关信号完善。
P121)保护装置,4 套 MICOM(阿海珐 C264)测控装置进行拆除、改造、更换、供货、
运输、安装、调试及相关信号完善。
(4) 330kV 鑫恒变 12 台整流机组,2 台动力变,2 个母联,2 个分段 18 个间隔共计18 台(WBC-11C)分项操作箱拆除、改造、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相关信号完善。
(5)负责完成 330kV 鑫恒变 18 个间隔所有保护装置、测控装置、非电量装置、分项操作箱设备的供货、拆除、安装、接线、调试、传动试验等。
(6)负责完成 330kV 鑫恒变 18 个间隔所有保护装置、测控装置、非电量装置、分项操作箱改造,设备改造完成后与深圳中电综自系统进行通信测试、传动试验及信号核对。
(7)在深圳中电综自监控系统中按照运行要求完成 330kV 鑫恒变 18 个间隔改造设备的监控画面、报警制作、报警光字牌关联、报警测点名称完善等。
(8)完成改造设备与 330kV 鑫恒变综自系统的通讯测试。(9)改造完成后需提供实际改造的二次接线原理图(包括:纸质版 10 套、电子版 1
套),保护屏柜实际改造接线应与图纸相符。
保护装置更换数量序
地点 名称及型号 数量
号
1 #1-12 整流机组 整变保护装置 P121 24 套
2 #1-12 整流机组 调变保护装置 P127 12 套
3 #1、#2 动力变 保护装置 P632 2套
4 母联、分段 保护装置 P121 4套
5 #1-12 整流机组、#1、2 动力变、母联、分段 测控装置 C264 18 套
6 #1-12 整流机组、#1、2 动力变、母联、分段 分项操作箱 WBC-11C 18 套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智
能化或自动化及技术开发服务企业。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
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
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如果
设备改造企业不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本项目设计部分允许分包,分包人应具有工程设计送
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委托单位资质证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仅设计部分允许分包。(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 5 年内,具有至少 2 个及以上相同或相
似项目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承包范围、签字盖章页)。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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