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2024年度柴油发电机组及柔性电缆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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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 2024年度柴油发电机组及柔性电缆框架招标
招标 公告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 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 2024年度柴油发电机组及柔性电缆框架招标 (项目编号: CG-2024-061)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资金 , 项目资金 已落实 ,招标人为 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招标人: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
2.2 招标结果使用单位:本次招标仅适用于诚创公司(本部)自主投资的项目。对于诚创公司(本部)对外承接的项目或诚创公司下属企业自主投资或对外承接的项目,以项目投资方同意且符合项目实际需要为前提,可以参照适用本次招标的结果实施采购
2.3 采购代理机构:
2.4 项目名称: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2024年度柴油发电机组及柔性电缆框架招标
2.5 项目编号:CG-2024-061
2.6 项目地点:按需求单位指定的到货地点
2.7 项目类别:货物类
2.8 项目类型:框架
2.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范围
3.1 标的物清单及标段划分情况:
3.2 招标范围: 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 2024年度柴油发电机组及柔性电缆框架招标,本项目预算750 .00万 元。
3.3 供货期:采购需求单位下订单后供货(供货时间不超过 20个日历日,以投标文件承诺时间为准),具体以工程项目实际供货要求为准。
3.4报价方式:(1)报价在100%以下(不含本身)且不低于其成本均为有效报价,但投标在80%以下(不含本身)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提供的成本分析报告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3.5 招标结果有效期:
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在概算金额基础上,实际采购金额允许浮动比例为 ±20%,如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概算金额上限时,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金额在概算金额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概算金额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6框架协议履约期: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1)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按合同要求供货、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按照供应商失信管理进行扣分处理。中标人应在收到订单合同后 4 小时内盖章确认是否接单,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按此条款接单达到两次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该供应商当年履约评价为不及格,并取消其一年内在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投标资格。(2)供应商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及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有关物资和供应商管理规定,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招标人不再与其签订新的订单合同或发出新的订单,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预测采购量-实际采购量)将平摊至其他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预测采购量相应增加。如为一家入围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3)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3.7框架协议应用范围:本项目由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作为采购人完成采购工作,项目实施工作将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完成。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各企业以项目投资方同意且符合项目实际需要为前提,可以参照适用本次招标的结果实施采购。本项目将由实施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结算相关费用。
3 . 8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四、 投 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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