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五棵树经济开发区中医药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外网配电工程竞争性磋商
吉林
-长春市
项目概况
长春五棵树经济开发区中医药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外网配电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2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Y-[2024]-1009
项目名称:长春五棵树经济开发区中医药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外网配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6.194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6.194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能保证连续施工。(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企业,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吉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执行;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响应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3.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若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注: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限期内的;(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3.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详见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3.6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及团队人员必须为该平台登记人员;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对公司材料和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3.8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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