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广石化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100万吨/年连续重整联合装置工程BEPC再生气换热器招标公告
广石化重整项目-再生气换热器|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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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石化重整项目-再生气换热器|公开招标(WZ20240826-2109-8979-B1)招标人为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再生气换热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绕管式换热器\Φ2000×8500~10500×150 12Cr2Mo1R堆焊EQ309L+EQ347/NS1402
1.00
台
包1-再生气换热器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7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所要求的任何偏离都要在招标要求的澄清时间内进行澄清,招标人将及时给予答复;当招标人明确答复偏离不可接受时,此类投标报价将被否决。
3.1.8 投标人具有A2级或以上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9 2019年1月至投标日,已投用的绕管换热器未出现过因换热管管程和壳程压降大等问题影响装置开工,运行压降超设计值,或热端温差超设计值,造成装置能耗增大等问题。投标方需提交用户签字盖章的证明。
3.1.10 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9年1月至投标日)至少1台同类型装置(≥100万吨/年重整装置,设备直径≥3米)的成熟使用业绩且稳定运行1年及以上。须提供业绩表、合同复印件、用户证明及技术附件(资料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1.11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如2023年的无,可提供2022年的)。(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查验投标商提供的会计师事务所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1.12 投标人必须为直接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3 投标人生产的产品,不应出现不良使用业绩。不良业绩指的是有重大质量、安全等问题,被国家(省部级)相关职能部门及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正式通报的(已撤销的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3.1.14 投标人禁止提供被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和国家限制或不鼓励采购、使用的高能耗、高污染产品;近三年(截止上年度)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3.1.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6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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