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度变压器维修框架招标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广东
-清远市
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度变压器维修框架招标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度变压器维修框架招标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 CG-2024-050-2 )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 ,招标人为 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 人: 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2 采购代理机构:
2.3 项目名称: 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度变压器维修框架招标项目(二次招标)
2.4项目编号:CG-2024-050-2
2.5 项目地点:清远市
2.6 项目类别: 服务类,物资类
2.7 项目类型: 框架
2.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范围
3.1 标的物清单及标 段 划分情况:
3.2 标段 划 分: 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各入围两家,可以兼中。 标段一已完成采购,现只对标段二进行采购。
3. 3 招标范围 :清远市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度变压器维修框架招标项目(二次招标),本项目采购预算约 3 00万人民币。预算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3.4 供货期(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3.5框架招标结果生效时间
( 3.1.1)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起之日起365个日历日。
( 3.1.2)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365个日历日。
( 3.2).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说明
( 3.2.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 3.2.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7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自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招标认可自主确定将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标包预估金额-实际采购量,下同)采用以下方式处理:①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其他供应商的中标份额相应增加;②依次由中标候选人递补,承接该部分份额;③重新组织招标。
( 3.2.3)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7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 3.3)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 3.3.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70%-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 3.3.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7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半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7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7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 3.3.3)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 3.3.4)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剩余份额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
( 3.4)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上级单位将本项目物资品类纳入公司集团采购范围的,招标人(甲方)有权解除本框架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 3.5)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本公司的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该中标单位自本公司上一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执行集中采购框架结果。
( 3.6)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 3.6.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上级单位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 3.6.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上级单位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 3.7)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并按照上级单位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 3.8)潜在供应商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 3.9)中标单位的投标单价乘以实际需求数量得出订单合同的金额。
四 、 投标人资格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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