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华锐铁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5t电动叉车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山东
-济南市
竞争性谈判
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华锐铁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5t电动叉车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TZB2024FYSY-056-01)
-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华锐铁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5t电动叉车采购人为济南华锐铁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5t电动叉车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包件内不得拆包。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自然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3)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是具有设备生产、制造资格的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授权资格(提供制造商授权书)的经销商(代理商)。投标人所投标设备的制造商须取得国家市场监督局颁发的投标产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含修理、改造)。 3.1.2.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1)所提供业绩的时间要求:2022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1日 (2)提供不少于3个同类所投产品供应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为:合同/订单,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等) 3.1.3.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1)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 (2)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creditchina.gov.cn/)查询 (3)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4)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creditchina.gov.cn/)查询 (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 3.1.4.本次采购投标人所投的叉车品牌须是品牌的叉车品牌榜前5名的品牌。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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