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南鹰饭店综合改造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
上海南鹰饭店综合改造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上海南鹰饭店综合改造项目(二次)(编号:gkzb2024072600008)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上海融通延安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招标方法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上海南鹰饭店综合改造项目(二次) | 上海南鹰饭店综合改造项目(二次) | 1 | 项 |
项目计划工期为: 150 日历天 。
建设地点位于: 上海市徐汇区淮海中路1728号 。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 合格 。
其他: 无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3.1.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4 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关联方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3.1.6 投标人未与融通集团或下属子公司发生诉讼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 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合同金额在4500万以上的装饰装修或房屋改扩建工程施工类似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提供合同、验收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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