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房屋维修出新采购公告
江苏
-南京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15-NJDX-C2024-0053
项目名称: 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房屋维修出新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5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536336.34元
采购需求:
1.精神病房楼屋面防水维修及室内外局部维修出新;2.康复楼屋面防水维修;3.预防保健楼屋面防水维修、外墙出新、室内卫生间改造及一层过道出新;4.物业用房出新改造;5.食堂及供应室屋面防水维修、外墙出新;6.住院楼屋面防水维修、外墙出新、楼内局部出新、会议室及功能室改造;7.门诊楼屋面防水维修;8.室外车棚、路面局部修补及围墙修整;9.零星水电改造。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另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采购公告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提供有效的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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