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技改工程-华电中光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备品备件联合储备项目风机主轴维修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北京
(招标编号: CHDTDZ008/18-QT-117 )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技改工程 华电中光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备品备件联合储备项目风机主轴维修框架采购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中光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全国
2.2 项目规模: 本次招标结果适用于经过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批准由华电中光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服务的华电集团内风力发电项目备件联合储备项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CHDTDZ008/18-QT-11701 | 风机主轴维修框架采购 | 华电中光运维区域1.5MW、2.0MW、2.5MW风机主轴维修 | 2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风机主轴维修框架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8.报价人须具备自主维修能力,自主进行维修服务且不得分包,需提供主轴维修所需的主轴机加工机床设备,加工直径不低于1500mm加工长度不低于3000mm,具备激光熔覆设备,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不能提供按无效报价处理。
9.本项目主轴维修涉及到轴承档激光熔覆,报价人需提供至少1分风电主轴激光熔覆维修合同和发票,时间需是2024年4月之前,合同内容包含封面、服务内容及签字盖章页面。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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