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堡储油罐区罐基础整治
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02日 10时 11分 46秒
一、概述
西北公司生产部于4月19日对惠安堡作业区开展了储油罐区防雷防静电和消防系统专项检查,针对现场检查提出的储罐基础及散水破损等问题,计划邀请相关专业单位对该类问题于5月份完成整改。 惠安堡储油罐区罐基础整治主要内容是对储罐环梁基础防水裙、散水坡、防火堤等按照《国家管网集团常压储罐管理暂行细则》进行整治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30日历天
质保期限(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比项目。 3.2 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需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响应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3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响应将被否决。 3.4 信誉要求 3.4.1 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4.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4.3 供应商、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4.4 2021年 01月 01日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4.5 2021 年 01 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3.4.6 没有采购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采购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3.5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3.6 其他要求 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6日08时30分2、询价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供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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