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石油工程设计20240626-脱盐水及凝结水处理系统-兴隆项目脱盐水系统Q=15m3/hDN1200×1200地表水HDPE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石油工程设计20240626-脱盐水及凝结水处理系统-兴隆项目脱盐水系统\Q=15m3/h DN1200×1200 地表水 HDPE(招标编号:NWZ240816-2115-023706) , 招标人为 中石化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脱盐水系统\Q=15m3/h DN1200×1200 地表水 HDPE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数量
单位
1
脱盐水系统\Q=15m3/h DN1200×1200 地表水 HDPE
1.000
套
2
凝结水处理系统\Q=15m3/h DN1000×1000 凝结水 HDPE
1.000
套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日)至少1套脱盐水系统(采用UF超滤+RO反渗透处理工艺)和1套凝结水处理系统(采用活性炭过滤器+精密过滤器处理工艺)供货业绩,应提供合同、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及技术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本次脱盐水系统中UF超滤、RO反渗透须选用杜邦、苏伊士、科氏或等同国际知名品牌(若选用其他品牌,需在开标前以澄清的方式获得招标人认可)。
(2)投标人须承诺脱盐水系统产水量15m³/h,产水率:反渗透产水率≥70%;凝结水处理系统产水量15m³/h。
(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按技术文件要求交付产品三维模型图。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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