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清能院海上风电系统宽频振荡评估统一分析及其主动阻尼控制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北京
华能清能院海上风电系统宽频振荡评估统一分析及其主动阻尼控制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8-1-019 )
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清能院海上风电系统宽频振荡评估统一分析及其主动阻尼控制服务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2.2规模:海上风电系统作为高度电力电子化系统,在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的地区,存在引发宽频振荡的风险,严重情况下威胁风电场设备安全,影响海上风电的正常送出。同时,发生宽频振荡的类型、机理及其影响因素与海上风电系统内的电力电子化设备密切相关,包括海上风电机组相关发电设备以及交直流相关输电设备,因此需要建立适用于大规模海上风电系统振荡研究的模型与分析方法。本项目围绕大规模海上风电及并网系统振荡问题的分析评估和控制技术,开展大规模海上风电经过交流高压海缆或柔性直流输电系统并网的时域小信号状态空间建模分析和阻抗建模分析,对比时域分析方法和阻抗分析方法结果之间的联系和统一性,提出适用于大规模海上风电系统振荡建模与分析的基础方法,并提出海上风电场并网系统宽频振荡主动阻尼控制策略,支撑海上风电场并网系统振荡抑制装置研发及工程示范建设。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海上风电系统宽频振荡评估统一分析及其主动阻尼控制服务。具体要求满足发包人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4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清能院海上风电系统宽频振荡评估统一分析及其主动阻尼控制服务招标。
2.5服务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2.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至2025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柔性直流输电并网研究或海上风电并网研究合同业绩至少2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同封面页、关键页及盖章页,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
(2)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