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八局赣江尾闾项目南支枢纽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询价函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8-240320
一、询价条件
受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 (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询比价的方式采购 赣江尾闾项目南支枢纽商品混凝土一批 ,采购物资计划使用 项目工程 款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工程项目 情况
1、项目概况:赣江下游尾闾综合整治工程由赣江南昌水利枢纽工程(包括主支枢纽、北支枢纽、中支枢纽和南支枢纽)、洲头防护工程(包括扬子洲头和焦矶头防护)等组成,通过建设南昌水利枢纽工程及洲头防护措施,调控枯水期赣江下游尾闾河道水位,维护城市水生态空间格局,彰显南昌市水生态。水文化及水域景观的特色,提升城市品位,并为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改善取用水条件、促进航运发展奠定基础。赣江主支、北支中支、南支设置 4 座拦河闸;洲头防护工程防护长度 9.32 公里,其中扬子洲头 3.67 公里,焦矶头 5.65 公里;工程规模为Ⅱ等大(2)型工程;混凝土测算浇筑总量约250万m ³ 。
南支枢纽位于赣江下游尾闾赣江南支,五洲尾附近,左、右岸分别为蒋巷联圩、红旗联圩,距南昌市约35km;枢纽主要建筑物呈“一”字形布置,由鱼道、滩地过流段、泄水闸、船闸和右岸连接段组成,上闸轴线总长1190.16m,从左至右依次生态鱼道(长113.20m)、滩地过流段(长496.00m)、泄水闸段(长382.50m)、船闸段(长47.0m)、右岸连接段(长151.46m)。
2、询价范围: 商品混凝土 供应及相关服务。
三、货物采购需求信息
1、商品混凝土需求表
说明:以上报价数量为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报价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报价数量发生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报价人需充分考虑道路限行、限重等影响因素,确保按时供货。
2、技术、质量要求:
卖方保证销售的商品混凝土必须符合GB14902-2012《预拌混凝土》及有关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最新标准、工程设计标准、实验室强度要求等,一次合格率达100%标准。
质保期为到货验收后6个月。
4、交货时间:2024年8月中旬开始供货(暂定),根据买方要求分批交货,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此交货时间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赣江尾闾综合整治工程总承包项目南支枢纽左岸(五洲尾)。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最大运输距离原则上不得超过40公里。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为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混凝土生产资质。
2、具有良好社会信誉,近三年无不良履约记录,有完成本项目合同的财务、生产或供货能力。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
五、付款方式
预付款: 无预付款。
验收付款: 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买方核实数量、名称、型号规格与合同完全一致,检查外表无损伤和缺陷,验收合格,提供发票办理结算后90天内支付本批次货物总金额的 97 %,剩余的 3 %转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退还。
结算期限:每月10日前,双方就上月1日至上月30/31日按买方施工现场实际验收数量作为最终结算并签字盖章确认,15日前开具全额发票。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每月 10 日前,买、卖双方按合同约定计算上月的货款并按买方结算程序办理结算(若特殊原因结算日期需提前时,买方另行通知) ,卖方按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数量单据开具可抵扣的全额增值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发票经查验无误后为卖方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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