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山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委托运维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山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委托运维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7661,招标人为国电电力山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电电力山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国电电力山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6个分布式光伏项目,总装机容量49.812MW,分布在山东省区域。项目名称如下: 东营一期项目、东营二期项目、东营三期项目、东营四期项目、聊城阳谷项目,潍城项目 。
六个项目均已投运,需要委托单位进行运维服务工作 。
2.1.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山东区域6个分布光伏项目所属光伏设备、设施和系统的巡视、维护以及检修、电费回收等工作(详见技术文件)。
2.1.3 服务期限 : 12个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分布式光伏项目运维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光伏电站运维服务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同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至少近1年的社保缴费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的拟派人员中至少9人持有高压电工作业证、5人持有高处作业证,投标人需提供证件的扫描件,所提供的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到期未复审的证件无效,且须提供上述拟派人员在投标单位至少近1年的社保缴费证明。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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