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局集团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新建梅州至龙川铁路工程总结编制技术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二次采购采购公告
广东
-广州市
竞争性谈判
新建梅州至龙川铁路工程总结编制技术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 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GZ09FW20240703
- 采购条件
新建梅州至龙川铁路工程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梅州至龙川铁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粤发改交通函〔 2019 〕 3683 号)批复同意立项;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新建梅州至龙川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粤交铁〔 2020 〕 152 号)批复同意初步设计。项目业主为广东梅龙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银行贷款,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新建梅州至龙川铁路工程总结编制技术咨询服务 已具备采购条件,拟对本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 项目概况
2.1 工程概况:新建梅州至龙川铁路新建正线全长约 93.982km ,新建梅州西存车场 1 处及动车走行线 2.06km ,新建赣深上下行联络线约 9.38km 。项目位于广东省东部,正线起于梅汕客专梅州西站,出站后向西南绕麓湖山县级自然保护区行进,经梅县区南口镇后进入兴宁市境内,途经径南镇、坜陂镇,下穿长深高速公路、上跨汕昆高速公路,于兴宁市西南设兴宁南站,出站后往西南跨越漳龙铁路后进入五华县境内,经转水镇,下穿济广高速公路,于华城镇五口塘设五华站,出站后上跨岐岭河,经岐岭镇进入河源市龙川县境内,经登云镇、附城镇、老隆镇,下穿在建河惠莞高速公路,上跨改建国道 G205 ,于漳龙铁路北侧跨越东江,之后转向西南并行既有京九铁路引入在建赣深高铁龙川西站。
2.2 计划工期:本服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止。
2.3 采购范围:根据原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总结管理办法》(铁总建设〔 2015 〕 261 号)文件的要求,协助采购人组织参建单位收集、整理、核对相关工程资料,协助完成工程总结编制工作,突出梅龙铁路在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和亮点,协助完成排版、校核、书籍出版、刻录工作。
2.4 采购限价:本采购项目采购限价为人民币 600000 元(陆拾万元整)。
2.5 标段划分:本次拟划分为 1 个标段。 -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谈判响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财务要求:近三年( 2021 年 -2023 年)内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3 业绩要求:近五年( 2019 年 8 月 -2024 年 8 月)承担过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总结编制工作。
3.4 人员机构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从事相关工作 8 年及以上,主持过铁路或相关类似项目工程总结编制工作。
3.5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近三年( 2021 年 8 月 -2024 年 8 月)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 2021 年 8 月 -2024 年 8 月)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三年( 2021 年 8 月 -2024 年 8 月)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3.6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7 谈判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2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 )谈判响应人及其参与谈判所列主要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 4 )谈判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 3 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 5 )谈判响应人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 6 )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 7 )谈判响应文件中所列主要服务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 8 ) 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 9 )其他情形:谈判响应人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 -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8 月 5 日至 2024 年 8 月 9 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把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汇款凭证等扫描件发至 购买磋商文件,并在邮件中备注收件地址,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代理确认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 磋商文件( pdf 版) 发出,如需纸质版磋商文件请联系采购代理。谈判响应人在购买完磋商文件后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 )完成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将按照“系统管理”公司信息中谈判响应人录入的开票信息开具标书款发票(谈判响应人须及时更新公司信息),待开具成功后,谈判响应人通过“投标管理”中“电票下载”自行下载标书款发票。详细步骤请参考登录页面的《使用手册》。
4.2 磋商文件每标段售价 ¥ 200 元,采用银行汇款,售后不退。谈判响应人须在购买磋商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 采购代理 账号(不接受网汇、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且不接受个人汇款),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账号如下: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开户名称:
账 号: 7005048
4.3 原已购买过磋商文件的谈判响应人,如要重新参加本次采购项目,请按 4.1 款进行报名登记,无需再次汇款。 -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5 日 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8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 , 在 深圳市罗湖区船务街 15 号渔景大厦 23 楼会议室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规定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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