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田园智慧农业、生态医养综合产业示范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标一)
江苏
-苏州市
招标公告
都市田园智慧农业、生态医养综合产业示范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标一)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都市田园智慧农业、生态医养综合产业示范园项目 ( 项目名称)已由 常熟市行政审批局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常行审投备(2024)85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常熟市莫城街道燕巷村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集体资金 。 常熟市莫城街道燕巷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 委托 常熟市兴联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 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都市田园智慧农业、生态医养综合产业示范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标一) 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常熟市莫城街道燕巷村莫干路与环来泾路交汇处
2.1.2 工程规模及设计改造内容、要求: 项目总用地面积9998平方米,拟建1幢建筑面积约14883平方米的建筑,2.0≤容积率≤2.6(不包括地下建筑面积),建筑密度≤45% ,绿地率≥15%,最高檐高≤24米,最大单跨跨度<15米,最高层数≤7层(具体详见红线图)。
2.1.3 合同估算价 : 项目投资额约 5059万元 ,含设计费、材料设备采购费、施工费。
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含设计、施工):516日历天;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 2024年09月06日 ;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0月06日 ;
工程竣工日期: 2026年02月03日
2.1.5 招标范围: 设计、基坑围护、桩基、土建、水电、商品砼、预拌砂浆、防水、涂料、外墙保温、幕墙、消防、室外配套、绿化景观、相关配套工程及相关材料设备采购。
2.1.6 其他:
(1)设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满足业主要求,确保能通过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核(如需)。
(2)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3)材料货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和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2 具体实施范围:包括设计、采购、施工,为EPC总承包工程。 主要内容包括:
2.2.1 工程设计:完成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等。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方案设计;中标后中标人的方案设计需进一步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补充、修改,深化为初步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在审批通过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如需)。设计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围护设计、桩基设计、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建筑、结构、水、电、暖)、幕墙工程、消防工程、室外工程(室外道路、雨污水、强弱电、室外消防、景观绿化及配套等)、配电以及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
2.2.2 货物及材料采购: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
2.2.3 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依据施工图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围护、桩基、土建、水电、商品砼、预拌砂浆、防水、涂料、外墙保温、幕墙、消防、室外配套、绿化景观、相关配套工程,并达到招标人使用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承包能力,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资格之一:
①注册建造师或②注册建筑师或③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④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其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至之日止,投标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为2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
3.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至之日止,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2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1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由具有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的设计单位 ,和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的施工单位 组成联合体 ,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
3.5.2 联合体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5.3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6 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3.7 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 投标人资格审查、开标等事宜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07 月 31 日 08时30分 至 2024 年 08 月 05 日 16时00分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市分中心.html)。 -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的答疑文件为准)为: 2024 年 08 月 30 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 采用评定分离: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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