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恒信路(春光四组安置小区)幼儿园
甘肃
-酒泉市
酒泉市恒信路(春光四组安置小区)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酒泉市恒信路(春光四组安置小区)幼儿园建设项目已由肃州区发展和改革局(肃发改(审) [2024]61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肃州区教育局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申请:
一、项目概况
1 、建设单位:肃州区教育局
2 、建设地点:恒信路北侧、春光四路西侧
3 、建设性质:新建
4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 5.94 亩,幼儿园为地上三层(局部一层),东西方向设计长度为 53.3 米,南北宽 24.5 米,共设计有 9 间合班教室,总建筑面积为 2908.16 平方米
5 、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9 月 15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7 月 30 日
总工期: 320 日历天
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招标范围 :经审查合格的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承建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B 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C 证;
3 、申请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与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提交人员一致,且不得兼职或在其他项目任职。
4.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 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请投标申请人于 2024 年 08 月 3 日起(法定公休、节假日不除外)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2 、投标信息登记表获取方法:各投标人须通过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智慧住建 - 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填报企业信息、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填报《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甘建建〔 2020 〕 66 号》要求,“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实行企业承诺制,投标人应确保申请文件中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监管系统里填报并承诺的人员信息一致,招标申请监管部门对填报信息不再审核确认。”投标人在登记成功后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和投标企业诚信(一份,格式后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内。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时间(截止时间): 2024 年 08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在截止时间前上传申请文件,北京时间)
2 、递交地点:本次资格预审使用“交易通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查看。
3 、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投标申请人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投标申请人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4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线上开标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5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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