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茅里堡水厂(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重庆
大足区茅里堡水厂(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大足区茅里堡水厂(一期)工程 已由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大足发改投( 2024 ) 47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渝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与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渝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工程的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大足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一期建设规模 7 万 m3/d ,按 7.5 万 m3/d 校核。净水厂实施常规处理 + 排泥水处理 + 厂前区附属构筑物以及配套的电气、自控单元和水厂总平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预臭氧接触池暨配水井 ( 臭氧投加设备暂不实施 ) 、网格絮凝斜管沉淀池、 V 型滤池、清水池二级泵房及吸水井、反冲洗泵房、综合加药间、排水池、排泥池、浓缩池、平衡池及脱水机房、雨水泵房、化验室及中控室、机修间、大门及门卫室等构 ( 建 ) 筑物。清水管线工程包括新建茅里堡水厂至清明桥水厂接管点、茅里堡水厂至龙棠大道等,满足产水输送需求,管道管径 DN400-DN1000 ,管道总长约 7.77 千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 投资估算金额: 27898.24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 工程费估算金额 : 20536.95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 合同估算金额: 413.47 万元
2.4 招标范围: 大足区茅里堡水厂(一期)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等清单深 度满足后续招标要求)、相关技术文件编制及协助完成后续招标等相关服务。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勘察和设计服务期为 45 日历天;勘察设计后续服务期:合同签订至施工图审查合格为止。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 、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II 、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条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8-07 09: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08-07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发布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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