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2024年松材线虫病防治(疫木除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
-惠州市
惠阳区2024年松材线虫病防治(疫木除治)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1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JZHZCG2024021
项目名称:惠阳区2024年松材线虫病防治(疫木除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46,7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惠阳区2024年松材线虫病防治(疫木除治)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2,146,700.00元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限至2025年7月31日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季度报表),或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惠阳区2024年松材线虫病防治(疫木除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惠阳区2024年松材线虫病防治(疫木除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质丙级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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