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类班车)华电新疆五彩湾北一发电有限公司全厂绿化补种、养护项目(三年)第二次招标公告
新疆
(招标编号: CHDTDZ058/19-QT-304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 (后勤服务类班车)华电新疆五彩湾北一发电有限公司全厂绿化补种、养护项目(三年)第二次招标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新疆五彩湾北一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业园北电路28号 。
2.2 项目规模: 2*66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3年 (暂定2024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 31日,不含冬歇期 1 月、2 月、12 月,实际服务期 27 个月;具体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CHDTDZ058/19-QT-30401 | 全厂绿化补种、养护项目(三年)重新招标 | 全厂绿化面积内植被补种、乔灌木、绿地养护(翻地及补种草籽15000㎡,榆树补种1000棵,沙枣树补种400棵,草坪补种5000㎡,摆放花卉3000㎡,办公室绿植采购600盆,栽植灌木3000株,养护乔木1500棵,灌木种植10000 棵,草花种植1500㎡,种植土换填4000㎡,乔木滴灌带敷设10000米)。 | 2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全厂绿化补种、养护项目(三年)重新招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2项合同业绩,每项合同业绩至少满足如下要求之一:
(1)绿化种植合同业绩;
(2)绿化养护服务合同业绩。
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主要工作范围或技术协议、合同签字盖章页,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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