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汕头电厂2x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广东
-汕头市
(招标编号: CHDTDZ041/18-QT-147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汕头电厂2x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工程监理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汕头华电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 。
2.2项目规模: 拟建2×100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 。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40个月 。项目建设工期:五通一平计划10个月工期,主体建设工期27+3个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CHDTDZ041/18-QT-14701 | 工程监理标段 | 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不含码头工程)的安全(环保)、质量、进度、造价方面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准备、土建施工、工程协调、现场开箱验收、安装施工、调试、试生产、工程建设费用、工程技术资料、工程信息、工程合同管理、竣工验收、达标投产、创优及完成竣工结算等全过程建设监理服务以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定的监理单位应承担的相应管理职责。 | 5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监理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7.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1台1000MW等级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项目主体工程监理投运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9.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2021年至202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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