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第二次)
重庆
大足区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大足区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 第二次) 已由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大足发改资 [2022]132号(可行性研究批复)及大足区发改投[ 2023 ] 223号(概算批复)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大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资金及业主自筹及引入社会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大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大足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工程对大足区2000年前安装的27154户老旧埋地燃气管道系统进行更新改造。包括建筑区划内居民共 有的燃气立管、庭院管道和设施老化更新改造,居民户内更换燃气不锈钢波纹管、加装燃气安全装置 。
2.3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9561.58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8485.87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开挖、管道敷设、管网回填、路面拆除及恢复、弃渣、更换调压箱、更换立管、立管除锈刷漆、更换燃气标志、燃气安全装置、通气调试、通水调试(负责办理所有相关手续)、验收、新旧系统转换每户通气、通水、移交并取得主管部门验收合格证等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
2.5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2.具备有效的公共管道安装GB1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8-06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08-08 23:59:59(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发布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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