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兴县中医院锅炉系统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
-湖州市
项目概况
长兴县中医院锅炉系统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2日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JZBCCX-24-029
项目名称: 长兴县中医院锅炉系统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 2580000
最高限价(元): 25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长兴县中医院锅炉系统改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5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本项目为长兴县中医院锅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原锅炉房拆除项目。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选择采购超低氮燃气真空热水机组为医院提供采暖和卫生热水所需。含设备的安装、管道的改造、调试至运营正常等(包括但不仅限于运行设备所需的基础土建及相关的机电安装,现有采暖管道、热水管道改造对接、烟囱改造等),并对原有设备进行拆除和搬运(至院内指定位置)。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改造、调试运行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具有国家B级及以上锅炉生产资质的生产制造商或锅炉厂家授权的代理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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