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轨道工程公司广州南沙区域项目经理部污水处理材料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询比价公告
因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轨道工程公司广州南沙区域项目经理部施工需要,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轨道工程公司(以下简称 “询价人”)拟对所属广州南沙区域项目经理部2024-2026年南沙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维服务项目污水处理材料采购项目(询价编号:POWERCHINA-0114029-240148)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现征集相关报价人对该项目进行网上报价。
1.1采购方式和原则
1.1.1采购方式:本采购项目采用公开询比价二次报价方式。
1.1.2采购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中标人。
1.1.3 询比价结果公示后,由实际使用单位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并支付材料款。
1.2资金来源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出资,出资比例为100% 。
1.3采购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
1.3.1拟采购物资名称、规格、数量明细表:
注:按项目部订单分批交货,表中的采购量为计划量,最终结算量以项目部送货通知中提供的物资规格型号及采购数量为准,按项目部验收后的实际到货数量进行结算。
(1)供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卖方须按买方通知要求组织供货,卖方在接订货通知5日内货交项目部指定地点。
(2)本次询价采用含税综合交货单价进行报价。
(3)合同执行期间,含税固定费用为买卖双方确定结算单价的基础数据,在合同执行期间均不予调整。税率若遇国家财税政策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1.3.2 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 2024-2026年南沙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维服务项目指定地点。
1.3.3产品质量技术要求:
污水处理材料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质量要求及标准。
葡萄糖采用工业级固体葡萄糖,葡萄糖含量80%;柠檬酸为固体,柠檬酸含量40%;聚合氯化铝为固体,其氧化铝ALO 3 质量分数≧28%;次氯酸钠为液体,有效氯(以CL计)≧10%,其余参数须达到国标中“二级”标准;其余材材料主要要求详见下表:
.所提供产品外包装上应有涂刷牢固清晰的标志,内容包括:生产厂名、产品名称、商标、净质量、合同要求产品主要参数含量、批号和生产日期;在贮存条件良好的情况下同一批聚合氯化铝(pac)、工业葡萄糖、工业柠檬酸保质期不得低于半年、次氯酸钠不得低于三个月;
所提供产品除次氯酸钠外出厂日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次氯酸钠出厂日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1.3.4付款方式及结算:
先货后款,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卖方开具与结算金额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双方约定采取一票制结算,结算后次月支付当期结算款的60%;结算月后第3个月支付当期期结算款的37%;剩余的3%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6个月)后30天内,在质保期满后30天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采购人采用现汇支付或供应链金融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农行保理e融、工行云信、民生信融e)、招商银行(付款代理、招行云证)、平安银行付融通、电建保理(电建融信工行、电建融信农行、电建融信建行、保理公司)等支付,供应链金融产品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
如因业主工程款支付滞后,导致项目部延期支付货款,报价人卖方应予以理解,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解决货款支付事宜。
1.3.5交货及验收:
交货时间:在供货合同签署后,甲方分批提前3天以书面方式下达供货计划。
材料运抵交货地点后,验收人员按成交人提供的发货清单对到材料外观、规格型号、数量、出厂合格证及检验证明文件等进行核对查验。
报价人应按约定进行供货,如成交人供应材料不满足合同约定或者成交人材料检测不合格,询价人有权拒收该批材料,且成交人应立即组织进行更换合格产品,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并承担由于成交人延迟供货给询价人造成损失。情节严重者,将被列入电建集采平台黑名单并通报,列入黑名单的供货商,将无法参与电建集团股份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项目部的采购活动。
1.3.6 为规避报价人恶意报价,报价人需严格按约定进行报价及供货,如中标人供应货物不满足合同约定或者中标人货物检测不合格,实际使用人将拒收该批货物,且中标人应立即组织进行更换合格产品等补救措施,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由于中标人延迟供货给实际使用人造成损失,情节严重者,将被列入电建集采平台黑名单并通报,列入黑名单的供货商,将无法参与电建集团股份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项目部的采购活动。
1.4报价人资格条件
1.4.1本次询价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1)营业范围:报价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材料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质量保证能力:报价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至少各1份2021年以来具有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质量检验报告。报价产品全项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询比价文件要求。
(3)供货业绩:须提供至少3份2021年至今同类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4)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 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报价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询价人及其上级管理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报价人须提供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报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本项目不接受(2021年至今)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材料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被中国电建成员企业、水电十四局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
(5)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允许经销商代理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报价人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集成供应链全过程服务能力,达到供货全流程监控效果。
1.5询比价函的获取
1.5.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的报价人,请于 2024年8月12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前在商务平台(http://)上报名参与本次询价。
1.5.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价人可在商务平台自行下载询比价函(电子版)及上传对应报价单。第一次 报价截止时间为: 2024年8月13日上午10:00时 (北京时间) 。
1.5.3因集采平台系统流程设置原因,在报名审核通过后,递交报价文件前,报价人必须在平台(http://)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下属的轨道工程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上传报价文件。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上传和参与报价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1.6 询比价函的售价
本次询比价函(电子版)无偿提供。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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