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局集团公司福州电务段樟林驼峰车间企业文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江西
-南昌市
招标公告
南昌局集团公司福州电务段樟林驼峰车间企业文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DWDWZ202412)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昌局集团公司福州电务段樟林驼峰车间企业文化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南昌局集团公司福州电务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昌局集团公司福州电务段樟林驼峰车间企业文化建设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福州电务段樟林驼峰车间、教育基地、工区企业文化阵地建设1批(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报价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制造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1.2营业范围含展厅设计、广告设计或建筑装饰相关设计。 3.1.3不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1.4报价人(包括法人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等)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应按要求自行登陆“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wenshu.court.gov.cn )对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报价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1.5报价单位法人、施工负责人和联系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1.6报价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 3.1.7报价人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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