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刮刀过滤器1台镇海基地二期项目异壬醇装置1263异壬醇装置刮刀过滤器招标公告
镇海炼化刮刀过滤器1台【镇海基地二期项目异壬醇装置1263】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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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海炼化刮刀过滤器1台【镇海基地二期项目异壬醇装置1263】(WZ20240820-2117-9068-B1)招标人为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异壬醇装置刮刀过滤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粗异壬醇过滤器U4272
1.00
台
包1-异壬醇刮刀过滤器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合同交货期2018年1月1日~2023年1月1日)至少具有2台滤筒直径≥500mm的成套刮刀过滤器应用业绩。投标人提供相应的业绩表(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交货日期、设备名称、滤筒直径)和业绩证明(包括合同复印件、技术附件及签署页)。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未提供均视为无效证明。
3.1.7 投标人须持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固定压力容器设计子项目及压力容器制造项目的中低压容器(D)子项目)。如投标人的制造许可证上注明的许可设计范围,能覆盖本次请购的全部设备,则不需要提供设计许可证。
3.1.8 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3.1.9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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