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2024年30户以上自然村硬化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宝鸡市
千阳县2024年30户以上自然村硬化路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19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XBJ-2024-06-008
项目名称:千阳县2024年30户以上自然村硬化路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86,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千阳县2024年30户以上自然村硬化路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 1,086,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013,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千阳县2024年30户以上自然村硬化路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千阳县2024年30户以上自然村硬化路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如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提供近半年内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统筹缴纳证明及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声明,可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到相关信息; (5)供应商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6)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以及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7)供应商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11)供应商须在磋商时限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未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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