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八局深圳地铁15号线土建10工区型钢腹柱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 POWERCHINA-0108-240323
一、询比价条件
受 中电建水电八局深圳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 公开询比价 方式采购一批深圳地铁15号线十工区项目所需的 型钢腹柱 ,采购物资计划使用 项目建设资金 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询价范围
1、项目概况: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15101标施工总承包工程土建十工区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本项目包括铲湾中站、铲湾中站~铲湾站区间、铲湾站、铲湾站~听海路站区间,共计两站两区间的前期工程及土建工程,线路全长约3.28Km。
2、询比价范围:本次询价采购物资为 型钢腹柱 。
3、采购数量:
注:以上数量为暂定图纸中需求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生产双方确认图纸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条件发生变化、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投标数量发生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现场通知实际交货(如不能满足要求,请提供最快交货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成交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地点:深圳地铁15号线十工区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6、成交确定原则:满足公告和询价函要求等且综合报价(含运输成本)最优。
7、质量要求:
7.1符合本项目设计图纸、工程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要求,以及项目业主、监理对其质量要求。
7.2型钢腹柱设计及质量要求如下:
铲湾中站型钢腹柱大样
铲湾站型钢腹柱大样
7.3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纳税资格。
1.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纳税资格。
1.3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如出现此情况,采购人将只接受生产厂家的报价文件。
1.4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发生过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5报价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业绩证明,提供2021年以来3份以上的合同证明资料。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 供应商报名前需要在平台()上注册账号,填写基本信息并通过网站初审。报价截止时间前须在集采平台向采购人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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