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车务段庐江、天柱山、太湖、宿松站更新检票口屏及补充站台编组屏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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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车务段庐江、天柱山、太湖、宿松站 更新检票口屏及补充站台编组屏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TGCHDJL-2024- 0661 - GK )
上海局集团公司 合 肥车务段庐江、天柱山、太湖、宿松站更新检票口屏及补充站台编组屏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 公开招标 的方式选择承包人,现发布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庐江、天柱山、太湖、宿松站更新检票口屏及补充站台编组屏项目 已通过《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 2024年合资铁路公司技术改造计划(第一批)的通知》(上铁计统函〔2024〕61号) 批复 ,资金已落实 ,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 车务段 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 及要求
2.1 项目地点: 庐江火车站、天柱山火车站、太湖火车站、宿松火车站。
2.2 项目内容:庐江、天柱山、太湖、宿松站检票口检票屏4块(每站1块)更新及补充站台编组屏4块(每站1块),包含庐江、天柱山、太湖、宿松站检票屏、编组屏控制系统及配套安装、综合布线等工程。其中天柱山和宿松站编组屏落地安装,庐江和太湖站编组屏吊挂安装 ; 庐江、天柱山、太湖、宿松站检票口检票屏均安装在车站检票口上方(壁挂式安装) 。
2.3 项目承接形式:
( 1 )本项目采用 包工包料 的发包形式,项目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经协商后可对项目造价作相应的调整。
( 2 )本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 3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2.4 工期:
本项目要 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 日历天 全部完成。
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 投标人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或邻近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3.3 拟派驻人员要求: 现场实施人员中接电、登高及焊接等实施人员需 提供相应 上岗 证书 。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22年度 至 2023年度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核查或企业自身核查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 4 )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 5 )本项目各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的投标;
( 8)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 9)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 10)符合法律、法 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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