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医药有限公司成都双流库运输承运商遴选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北京
融通医药有限公司成都双流库运输承运商遴选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融通医药有限公司成都双流库运输承运商遴选项目(编号:gkbz2024080500029)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融通医药有限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成都至全国医药常温物流运输 | 成都至全国医药常温物流运输 | 1 | 项 |
成都至全国医药常温快递运输 | 成都至全国医药常温快递运输 | 1 | 项 |
成都至全国医药冷链运输 | 成都至全国医药冷链运输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服务地点位于: 仓库地点位于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物流大道567号,运输须涵盖全国各省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满足采购人要求 。
其他: 01包:成都至全国医药常温物流运输预算金额30万元,02包:成都至全国医药常温快递运输预算金额30万元,03包:成都至全国医药冷链运输预算金额60万元;评审委员会将按照每包件综合评分由高至低顺序,分别推荐前2名入围候选人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项目分配基本原则:采购人根据项目预算将项目分为60%和40%,分配份额的以各成交供应商的下浮率为依据,即最终确定的前2名成交供应商中下浮率高的占预算金额60%的份额,另一名成交供应商占预算金额40%的份额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企业资质:
01包: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运或货物专用运输;
02包: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运或货物专用运输;具有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03包: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
(3)供应商近3年(合同签订日期自2021年6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具有1个类似医药物流运输项目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合同首末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4)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5)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
(7)信誉要求: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v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的;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被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或及其下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
⑥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假冒中央企业名单】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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