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毓璜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慧化弱电及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烟台市
招标公告
烟台市芝罘区毓璜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智慧化弱电及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烟台市芝罘区毓璜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慧化弱电及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602000202402000106
项目名称: 智慧化弱电及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A 包:叁拾伍万元整(¥ 35.00 万元 )
B 包:贰拾陆万元整(¥ 26.00 万元)
最高限价:
A 包:叁拾肆万玖仟玖佰肆拾叁元陆角柒分( ?349943.67 元)
B 包:贰拾伍万玖仟捌佰陆拾壹元贰角壹分( ?259861.21 元)
采购需求: 烟台市芝罘区毓璜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慧化弱电及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共划分为两个包, A 包:智慧化弱电项目; B 包: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30 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3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5 )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库〔 2020 〕 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 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 ) ”,本项目 B 包 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2 )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 〕 300 号)文件规定,按工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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