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高新区高级中学教学装备及行政、办公家具用具采购采购公告
江苏
-连云港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723-HTJS-C2024-0057
项目名称: 灌云县高新区高级中学教学装备及行政、办公家具用具采购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69.923万元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 J SZC-320723-HTJS-C2024-0057
项目名称: 灌云县高新区高级中学教学装备及行政、办公家具用具采购
预算金额: 人民币 170 万元。
最高限价: 人民币 169.923 万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江苏省 灌云县高新区高级中学教学装备及行政、办公家具用具采购 (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项目地点: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珠江九年制实验学校院内 。
对本项目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等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交付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日历天之内完成该项目 供货安装 ,并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 1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
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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