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办事处街道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福建
-福州市
项目概况
街道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8楼81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RF2024059
项目名称:街道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2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2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签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关于资格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说明 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采购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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