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新能源重庆酉阳骨干山35MW风电项目塔筒采购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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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广核新能源重庆酉阳骨干山35MW风电项目塔筒采购(招标项目编号:CGN-202407290002
)已通过 审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重庆广酉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行业: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西北部以及黔江区南部的西南部,海拔高度约
1100m~1500m。场址距酉阳县约32km。场区对外交通较为一般,涉及较多乡镇村庄,场区西北方有省
道S209经过,场区内有多处乡道通过,总体来说对外交通条件一般。设计拟安装7台单机容量为5000
kW的风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35MW。
招标内容与范围:7台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塔筒(塔筒高度115米),及其防腐含 "中国广核"logo
等相关标识喷涂、运输和相关服务。供货范围包括塔筒本体及其内部机械和电气附件(具体为塔筒平
台、内部爬梯、外部人梯、电缆支架等金属结构件、防雷接地线、电缆固定夹块、塔筒内消防灭火器
具等);塔筒照明系统(含灯具、线缆等)、电气接线盒;钢丝绳式防跌落保护装置(不含抓绳
器);吊装用临时钢丝绳;塔筒制作所需原材料和内件的采购、验收、复验。塔筒成品的包装、运
输、保险、交货、技术文件的提供、技术服务、现场验收等。
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
项目名称 交货时间
塔筒 2024年11月10号到2024年12月15日
实际供货时间以项目通知为准,至少提前1个月通知供货方。
每月供货不少于7套;具体交货进度根据监理人书面通知进行。
供货地点:塔筒设备在风机机位点平台交货。
具体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独立企业法人。
2.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如下生产能力:每月生产风机配套的塔筒15套以上(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
供月产量说明材料,制造设备清单,技术人员清单,厂房尺寸及材料存储空间说明材料,招标人
有权进行实地考察并将考察结果作为定标的依据)。
3.财务要求:
具有近三年(2021-2023)财务审计报告。
4.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下业绩要求:2022年、2023年两年签署塔架200台(套)以上的风电场。(投
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表、合同封面页、数量页及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广核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范围及期限内。
6.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
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在近5年内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①投标人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②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7)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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