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井热电分公司零碳供热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编制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 P-DY-24-00001651
二、报价有效期: 2024-11-13
三、组织形式: 委托采购
四、采购单位: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井热电分公司
五、采购代理单位:
六、采购标的名称: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井热电分公司零碳供热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七、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高井热电分公司零碳供热项目报规需求,对原北京市西北热电中心控规论证方案进行实施评估,服从项目所在区域的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街区控规,收集并分析当前市场环境,研究相关政策法规,深入分析项目需求,评估项目技术发展,确保项目合规,制定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的设计原则,提交规划综合实施设计方案并进行评估与优化后,组织专家论证,编制出完善的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一)原北京市西北热电中心控规论证方案的实施评估,涉及梳理高井燃机电厂规划条件,主要内容对现状高井燃机电厂用地建设情况、权属情况、相关批复情况、规划用地指标情况进行校核;(二)零碳供热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编制,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电厂用地情况梳理;上位规划要求;建设管控要求;功能布局;城市设计及建筑风貌要求;成果广度和深度以满足国家、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要求,满足石景山区政府有关要求和项目规划办理审批要求为准,为办理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或审批提供依据。
八、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大唐高井热电分公司燃气热电联产工程(3X350MW级供热机组)的控规论证方案《石景山高井西北热电中心(2012基二控论字001号)》是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指定实施的,作为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核发依据。作为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下属单位,高度参与西北热电中心规划设计工作,掌握详实的高井电厂建设情况及历史审批情况资料,高井热电零碳供热项目是在燃气热电联产工程预留用地中建设,零碳供热项目报规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对原西北热电中心控规论证方案进行评估调整,并编制零碳供热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对零碳供热项目的用地性质、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容积率等核心指标等进行系统性研究,作为政府审批依据。为保障高井热电零碳供热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项手续合规、准确、快速等,确保后续项目实施的完整性及连续性。根据《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大唐集团制〔2023〕4号》第二十四条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条件:或必须保证与原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采购,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进行谈判完成此项服务。
九、拟定供应商名称:
拟定供应商地址: 北京北京北京市西城区
十、公示期限: 2024-08-05至2024-08-12
十一、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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