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科创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7月第8批)经营性物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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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科创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7月第8批)经营性物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BZX-WZ-2024-12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科创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7月第8批)经营性物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成都铁路科创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自动上水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我公司经营业务材料设备采购,主要为上水设备大修物资。 本次招标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数量规格、交货时间地点等见招标项目物资明细表(见附件2)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3.1.2.财务要求: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1.3.业绩要求:2021年6月-2024年6月期间不少于1个本次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3.1.4.信誉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及产品制造商参与(须提供投标单位及产品制造商平台查询结果截图);不接受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投标物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单位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查询结果截图)。 (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1.5.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联系使用单位。供应商接到使用单位的具体物资需求(包含明确数量和到货时间地点等)时,必须保证按时供应到位。成交后无法供货的供应商将被追究责任和进行处罚。 (2)如遇多处采购要求有冲突不一致时,则以采购方更高和更严格的标准描述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安全责任承诺。投标单位自采购公告发布起前溯2年内在成都局集团公司管内无安全责任事故,并提供承诺书。 (5)以上所提及的复印件均须盖鲜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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