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南化公司福建古雷苯胺-橡胶助剂产业链项目及延伸3万吨/年MIBK项目磁浮子、玻璃板液位计招标公告
南化公司福建古雷苯胺-橡胶助剂产业链项目及延伸3万吨/年MIBK项目磁浮子、玻璃板液位计框架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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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化公司福建古雷苯胺-橡胶助剂产业链项目及延伸3万吨/年MIBK项目磁浮子、玻璃板液位计框架招标(WZ20240828-3807-8969-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磁浮子、玻璃板液位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物位仪表附件
1.00
批
包1-磁浮子、玻璃板液位计
2
磁翻转液位计
1.00
批
包1-磁浮子、玻璃板液位计
3
玻璃板液位计
1.00
批
包1-磁浮子、玻璃板液位计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方应积极配合招标方数字化交付要求,按照投标方发布的数字化交付统一规定以及交付系统落实数字化交付工作,投标商需出具承诺函,保障提供资料及数据一致性、完整性、合规性。
3.1.7 投标人必须满足技术报价模板有效投标项100%的报价能力,即反映其能生产具有本次招标所需要的100%产品。提供纸质样本或说明书(官网可查)。
3.1.8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石油化工行业有金额超过80万元招标产品的单笔订单业绩至少一份或金额超过50万元招标产品的单笔订单业绩至少两份(只认合同、提供支持证明材料、清晰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包含用户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合同数量、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必须通过系统验证)。核实有造假行为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按否决投标处理。(年份表述定义说明:近三年,是指从开标时间当年向前推三个完整自然年,如2022年9月30日开标,近三年指2019年-2021年。近三年内,是指包括开标时间当年向前推三个完整自然年、以及当年1月至开标时间前1天。如2022年9月30日开标,近三年内指2019年1月1日-2022年9月29日)。
3.1.9 投标人提供:1、加工的锻件法兰应具备许可项目品种为锻制法兰机械加工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TS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如该工序外协,应提供和上述要求相同的外协单位TS证书及外协合作协议。2、排污阀/放空阀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TS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如该工序外协,应提供和上述要求相同的外协单位TS证书及外协合作协议。
3.1.10 投标人电子式产品必须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监委)授权的防爆电气产品检测机构颁发防爆合格证(符合中国国家防爆标准要求(GB/T3836)),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11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整台设备研发、生产和组装能力,不允许贴牌)。投标人必须是相关证书持有人,或者是证书持有人的母公司、子(分)公司,或者与证书持有人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投标人出具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
3.1.12 《中石化南化(漳州)新材料有限公司福建古雷苯胺-橡胶助剂产业链项目磁浮子、玻璃板液位计技术请购书》中“★”项不能有偏离(提供书面承诺书)。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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