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荆门分公司变频装置315kW690V进口(合资)品牌有输入电抗器有输出电抗器主电源开关/滤波器/变压器36脉冲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荆门分公司变频装置\315kW 690V 进口(合资)品牌 有输入电抗器 有输出电抗器 主电源开关/滤波器/变压器36脉冲(招标编号:NWZ240830-2959-024502)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变频装置\315kW 690V 进口(合资)品牌 有输入电抗器 有输出电抗器 主电源开关/滤波器/变压器36脉冲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数量
单位
1
变频装置\315kW 690V 进口(合资)品牌 有输入电抗器 有输出电抗器 主电源开关/滤波器/变压器36脉冲
2.000
套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联合体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授权书,授权书需由生产厂直接出具,接受项目制授权,无效售权直接否决。被授权代理商只接受唯一品牌授权切不可转授权,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投标人投标。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方需提供2020年1月以来功率不低于315kW的690V变频装置合同至少1份,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发票清单(发票清单须通过标书制作软件里的发票验真系统生成)。若合同中不能明确体现容量及品牌要求,需提供技术协议或用户盖章的证明。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的投标人未发生受地方政府处理的环保违法行为,保证采用节约资源和对环境影响小的原材料、产品、包装和服务行为。(提供有效承诺书)
(2)其他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招标文件中所有★项、▲项条款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项不满足累计达到5项(不含)以上,否决投标。
(3)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成套变频装置,其中变频器要求为西门子、ABB、施耐德、NIDEC或同等品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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