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司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碎煤机、滚轴筛及附属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天津公司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碎煤机、滚轴筛及附属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7743,招标人为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国能大港电厂2X660MW关停替代项目拟通过关停大港一期2台320MW机组、大港二期2台328.5MW机组,合计1297MW,以“关停替代”方式在原厂内预留场地新建2×660MW超超临界湿冷机组,并向京津负荷中心送电和向天津市供热。工程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东南端,工程建设 2×660 MW 超超临界湿冷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电厂暂按 220kV出线与电网连接(最终以接入系统报告和审查意见为准),年利用小时 4500 小时。
2.1.2招标范围:提供与国能大港电厂2X660MW关停替代项目机组配套的碎煤机2台,滚轴筛2台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
2.1.3交货期(货物):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火电机组同类型环锤式碎煤机(出力≥1000t/h)及滚轴筛(出力≥1500t/h)的供货合同业绩各2份,(碎煤机和滚轴筛如在不同的合同中,1份碎煤机和1份滚轴筛业绩可视为一份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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