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街能源财务管理体系优化提升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街能源财务管理体系优化提升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307763,招标人为神华新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神华新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计划分为 1个标段。
项目概况: 神华新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街能源)隶属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或集团公司),成立于 2009年5月20日,注册资本金15亿元,由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
公司主要负责新街台格庙矿区的开发建设,该矿区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重点项目,是国家发改委批准的和谐矿区建设试点单位,是军民融合煤化工项目的原料煤基地。矿区位于鄂尔多斯市境内,是晋陕蒙煤炭核心区唯一尚未开发的大型整装煤田,总面积 800.26平方公里,资源储量约152.69亿吨(不含后备区为142.53亿吨),煤层赋存条件较好,煤质优良,可采煤层15层,共划分为8个井田和1个后备区,建设总规模5600—7200万吨/年,具备建设现代化大型煤炭基地的条件。矿区的开发建设对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保证煤炭稳产和可持续发展,带动地方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新街能源积极推进台格庙矿区开发建设,圆满完成矿区资源确权工作,前期手续办理取得突破性进展,北区勘探、 “五通一平”等开工前准备工程有序推进,矿区实质性开发的序幕正在有序展开。
招标范围:
1)财务管理体系顶层规划及财务管控体系设计
( 1)制定财务管理体系顶层规划。研究分析煤炭行业特点,访谈梳理新街能源建设期、运营期财务管理需求,制定新街能源财务管理体系顶层规划,明确体系建设目标、重点任务、推进策略及实施路径,对重点任务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初步论证分析,并对实施成本进行初步测算。
( 2)设计新街能源财务管控模式。梳理新街能源二级公司的定位和建设期、运营期财务管理侧重,研究设计新街能源财务管控模式,明确二级公司至潜在下属子/分公司(至各井田的业务单元)的财务管理权责分工,制定财务管理权责清单。
( 3)对子分机构设立与股权架构提出合理建议。梳理外部合规政策、煤矿项目批复要求和新街能源股权投资协议,综合考虑税收政策、资金投入与利润分配等因素,对未来8个井田的子分机构设立与股权架构提出合理建议。
2)财务组织架构、岗位职责与人力计划设计
( 1)设计财务组织架构设置方案。依据财务管理体系顶层规划和财务管控模式设计,设计形成新街能源财务组织架构方案,明确财务部门下设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结合公司建设期、运营期不同管理侧重和财务共享中心建设进程,出具近期和远期两套方案。
( 2)设计财务部门岗位职责。根据财务组织架构设置方案,对公司建设期、运营期财务工作的性质、任务、责任、流程进行系统分析,明确财务部门岗位设置与岗位职责。
( 3)制定机构和人员增设计划。根据矿区开发建设安排,制定未来几年的逐年机构和人员增设计划,列明增设前提条件和计划时间表。
3)财务管理流程与制度体系建设与更新
( 1)设计财务管理业务流程。梳理公司财务管理业务流程,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内部控制、预算管理、税务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等,绘制财务管理流程全景图和各业务的流程图。
( 2)搭建财务管理制度体系。根据上述财务业务流程规范,协助新街能源搭建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规范、核算管理、预算管理、工程财务管理、税务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并协助公司每年进行财务管理制度更新。
4)会计科目体系及核算标准化建议及优化
( 1)设计会计科目体系。梳理集团公司会计科目规范要求和业财管理需求,制定新街能源会计科目及辅助核算标准化规则,明确各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范围、辅助项设置及填列规则。
( 2)编制会计核算指导手册。梳理财务核算规范性要求,考虑不同发展阶段、不同项目建设运营模式特点,编制新街能源会计核算指导手册,明确会计科目及借贷分录,并逐步补充优化核算流程、表单附件、审核规则等。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 36个月。
付款方式:经验收合格后分三年支付合同款。其中:满一年支付 50%;满二年支付30%;满三年支付20%。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或正在执行的财务体系规划设计或财务管控体系设计或财务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设计或财务流程与制度体系建设或会计核算标准化服务业绩一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有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应提供资格证扫描件。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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